醫療衛生機構消毒技術規範
點擊次數:31862 更新時間:2012-01-19
醫療衛生機構消毒技術規範
總 則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製訂本規範。其目的在於統一我國醫院消毒、滅菌的方法和消毒、滅菌的監測技術,以提高醫院消毒、滅菌的質量,減少醫院感染。
1.1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包括醫院、診所、門診部、衛生院、婦幼保健院、產院、結核病防治院、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療養院、康複醫院、保健站、血站、醫務室等。 1.2 名詞術語 1.2.1 醫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殺滅或清除醫院環境中和媒介物上汙染的病原微生物的過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們生活和工作環境中汙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體、氣體和液體物質,也包括汙染的人體體表和表淺體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醫院消毒中消毒後媒介物攜帶的微生物等於或少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若能使人工汙染的微生物減少99.9%或使消毒對象上汙染的自然微生物減少90%,則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規範中是指對醫院內存在著或曾經存在著感染性疾病傳染源的場所進行的消毒。其目的是殺滅或清除傳染源排出的病原體。
1.2.5 隨時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本規範是指對醫院存在的疫源地內有傳染源存在時進行的消毒。目的是及時殺滅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間進行的病室或床邊消毒即為隨時消毒。
1.2.6 終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傳染源離開疫源地後進行的*消毒。例如醫院內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轉院或死亡後對其住過的病室及汙染物品進行的消毒。
1.2.7 預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對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汙染的物品和場所進行的消毒。例如醫院的醫療器械滅菌,診療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和一般病人住院期間和出院後進行的消毒等,均為預防性消毒。
1.2.8 消毒劑(sinfeCtw):能殺滅外環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化學因子稱為消毒劑。
1.2,9 消毒器(isinfechon instrUmnt):能殺滅外環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消毒器械.
1.2.10 滅菌(serilizahon):殺滅或去除外環境中媒介物攜帶的一切微生物的過程。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細菌芽胞和真菌抱子。滅菌是個的概念,滅菌後物品必須是*無菌的。然而事實上要達到這樣的程度是困難的,因此規定,滅菌過程必須使物品汙染微生物的存活概率減少到10-6。換句話說,若對100萬件物品進行滅菌處理,滅菌後zui多隻允許有一件滅菌物品中仍有活的微生物,即滅菌保證水平為1016。
1.2.11 滅菌劑(sterilant)能殺滅外環境中一切微生物(包括細菌芽胞)的化學物質稱為滅菌劑。
1.2.12 滅菌器(sterilizer):能殺滅外環境中一切微生物(含細菌芽胞)的滅菌器材稱為滅菌器。
1.2.13 無菌檢驗(eihty——W):檢驗滅菌後的物品中是否存在活的微生物的一種試驗方法。
1.2.14 消毒作用水平:是指消毒、滅菌方法殺滅微生物的種類和作用的大小。可分為下述四類:
(1)滅菌方法:可殺滅外環境中一切微生物的物理、化學方法。屬於此類的有:熱力滅菌。電離輻射滅菌、微波滅菌、等離子體滅菌等物理滅菌方法和甲醛、戊二醛、環氧乙烷、乙型丙內酯、過氧乙酸、過氧化氫等化學滅菌劑。
(2)消毒方法:可以殺滅一切致病性微生物的消毒方法。這類消毒劑應能殺滅一切細菌繁殖體(包括結核杆菌和致病性芽胞菌)、病毒、真菌及其抱子等,對細菌芽苞也有一定的殺滅作用、屬於此類的化學消毒劑和物理消毒法有:紫外線及含氯消毒劑、臭氧、二氧化氯、甲基乙內酰脲類化合物和一些複配的消毒劑等。
(3)中效消毒方法:是可以殺滅和去除細菌芽胞以外的各種致病性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聲波、碘類消毒劑(碘伏、碘酊、洗必泰碘等)、醇類、酚類消毒劑等。
(4)低效消毒方法:隻能殺滅細菌繁殖體、親脂病毒的化學消毒劑和通風散氣、衝洗等機械除菌法。低效消毒劑有單鏈季銨鹽類消毒劑(新潔爾滅等)、雙胍類消毒劑如氯己啶中草藥消毒劑和汞、銀、銅等金屬離子消毒劑等。
1.2.15 醫院用品的危險性分類:按照物品汙染後造成危害的程度,將其分為如下三類:
1)高度危險性物品:這類物品是穿過皮膚或粘膜而進人無菌的組織或器官內部的器材,或與破損的組織、皮膚粘膜密切接觸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術器械和用品、穿刺針、輸血器材。輸液器材、注射的藥物和液體、透析器、血液和血液製品、導尿管、膀胱鏡、腹腔鏡、髒器移植物和活體組織檢查鉗等。
(2)中度危險性物品:這類物品僅和皮膚粘膜相接觸,而不進人無菌的組織內。例如,體溫表、呼吸機管道、胃腸道內窺鏡、氣管鏡、麻醉機管道、壓舌板、喉鏡、口罩、便器、餐具、茶具等。
(3)低度危險性物品:雖有微生物汙染,但一般情況下無害。隻有當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汙染時才造成危害的物品。這類物品和器材僅直接或間接地和健康無損的皮膚粘膜相接觸。例如,生活衛生用品和病人、醫護人員生活和工作環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麵盆、痰盂(杯)、地麵、牆麵、桌麵、床麵、被褥、一般診斷用品(聽診器、聽筒、血壓計等)等。
1.2. 16 生物指示物(biOIDmCalindi。ato,BI):接種了一定量特定試驗微生物的載體。這種微生物是國家或標準化組織選定的、對特定的滅菌過程有特定抵抗力的試驗菌(毒)株。用於對消毒或滅菌的效果進行檢測。
1.2.17 載體(carier):試驗微生物的支持物。
1.2.18 生物負荷(bioburdenl):在一個產品或一個包裝中,含有活的微生物體數量。
1.2.19 殺滅率(killing rate,KR):是表示消毒效果的指標。用消毒過程中殺滅微生物的百分比表示。
殺滅率,(NO-Nn)/No × 100%
式中:NO二消毒前(或對照組)菌數
Nn二消毒後(或消毒組)菌數
1.2.20 滅菌(或消毒)指數(killing index,KI):滅菌或消毒後微生物減少的程度。災菌(或消毒)指數。No/N n o
1.2.20 滅菌(或消毒)指數(killing index,KI):滅菌或消毒後微生物減少的程度。災菌(或消毒)指數。No/N n o
1.2.21 D值(decimal reduchon vlue):消毒過程中殺滅 90%微生物所需的時間。
1.2.22 ST值(survral tilllB):存活時間。試驗的生物指示物中微生物的存活時間。
1.2.23 KT值(kill time):滅活時間。試驗的生物指示物中微生物全部滅活的時間。
1.2.24 菌落形成單位(cfu):即菌落數。是單個或多個微生物細胞生長而產生的肉眼可見的結果。通常認為,一個菌落代表接種樣品的一個存活微生物。
1.2.25 暴露時間(exposed time):消毒或滅菌物品受到消毒或滅菌因子作用的時間。又稱作用時間、處理時間等。
1.3 醫院消毒中選擇消毒、滅菌方法的原則
1.3.1 根據物品汙染後的危害程度選擇消毒、滅茵方法
(1)凡是高度危險的物品,必須選用滅菌法滅菌劑或滅菌器)滅菌,務使其滅菌指數達到106。(
(2)凡中度危險性物品,一般情況下達到消毒即可,可選用中效消毒法或消毒法,要求消毒指數達到103上,即對試驗微生物的殺滅率≥99。90%,對自然汙染的微生物殺滅率≥90%。但中度危險性物品的消毒要求並不相同,有些要求嚴格,例如內窺鏡,體溫表等必須達到消毒,需采用消毒方法消毒。而另一些則要求低一些,例如便器、衛生潔具等用中效消毒方法即可。
(3)凡低度危險性物品,一般可用低效消毒方法;或隻作一般的清潔處理即可,僅在特殊情況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例如,當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時,必須針對汙染微生物的種類選用有效的消毒方法。
1.3.2 根據汙染微生物的種類和數量選擇消毒、滅菌方法和使用劑量。
(1)對受到致病性芽胞菌、真菌抱子和抗力強、危險程度大的病毒汙染的物品,選用消毒法或滅菌法。
(2)對受到致病性細菌和真菌、親水病毒、螺旋體、支原體、衣原體汙染的物體,選用中效以上的消毒法。
(3)對受到一般細菌和親脂病毒汙染的物品,可選用中效或低效消毒法。
(4)殺滅被有機物保護的微生物時,應加大消毒因子的使用劑量。
(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汙染特別嚴重時,應加大處理劑量和延長消毒時間。
1.3.3 根據消毒物品的性質選擇消毒方法
選擇消毒方法時要考慮的,一是要保護消毒物品不受損壞,二是使消毒方法易於發揮作用。
(1)耐高溫、耐濕物品和器材,應壓力蒸汽滅菌或幹熱滅菌。
(2)怕熱、忌濕和貴重物品,應選擇甲醛或環氧乙烷氣體消毒。滅菌。
(3)器械的浸泡滅菌,應選擇對金屬基本無腐蝕性的滅菌劑。
(4)選擇表麵消毒方法,應考慮表麵性質:光滑表麵應選擇紫外線消毒器近距離照射,或液體消毒劑擦拭。多孔材料表麵可采用噴霧消毒法。
1.4 消毒的程序
凡受到感染症病人排泄物、分泌物、血液、汙染的器材和物品,應先消毒,再清洗,使用前再按物品汙染後危險性的種類,選擇合理的消毒、滅菌方法進行消毒或滅菌。
1.5 消毒、滅茵工作中的自我保護
消毒因子大多是對人有害的,因此,在進行消毒時工作人員一定要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和采取自我保護的措施,防止消毒事故和消毒操作方法不當對人的傷害。
(1)熱力滅菌:幹熱滅菌時防止燃燒;壓力蒸汽滅菌防止爆炸事故及操作人員的灼傷事故。
(2)紫外線、微波消毒:防止對人的直接照射。
(3)氣體化學消毒、滅菌劑:防止有毒消毒氣體的泄漏,經常檢測消毒環境體的濃度,對環氧乙烷氣體滅菌技應防止燃燒和爆炸事故。中氣
(4)液體化學消毒、滅菌劑:防止過敏和對皮膚粘膜的傷害。
(5)處理銳利器械應避免對人損傷。
醫院消毒和滅菌常用方法
2.1 壓力蒸汽滅菌
2.1.1 適用範圍:用於耐高溫、高濕的醫用器械和物品的滅菌。
不能用於凡土林等油類和粉劑的滅菌。
2.1.2 壓力蒸汽滅菌器:根據排放冷空氣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為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和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二大類。
2.1.3 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
2.1.3.1 滅茵原理:利用重力置換原理,使熱蒸汽在滅菌器中從上而下,將冷空氣由下排氣孔排出,全部由飽和蒸汽取代,利用蒸汽釋放的潛熱使物品達到滅菌。
2.1.3.2 滅菌方法
2.1.3.2.1 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方法
(1)在主體內加入適量的清水,將*清洗、幹燥並包好後待滅菌的物品,連同盛裝物品的消毒桶放入滅菌器;
(2)以將頂蓋上的排氣軟管插入內壁的方管中,蓋好並擰緊頂蓋;
(3)將滅菌器的熱源打開,開啟排氣閥排完空氣後,(約在水沸騰後10-15nun)關閉排氣閥;
(4)壓力升至1029kPa(105kg/cm2),溫度達到121℃時,維持到規定時間(根據物品性質及有關情況確定,一般20-30min。);
(5)需要幹燥的物品,打開排氣閥;慢慢放汽,待壓力恢複到零位後開蓋取物;
(6)液體類物品,待壓力恢複到零位,自然冷卻到20℃以下,再開蓋取物。
2.1.3.2.2 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方法: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使用方法和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基本相同,特點是排氣閥位於側麵下方,操作同2.1.3.2.1。
2.1.3.2.3 臥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方法
(1)將待滅菌的物品放入滅菌櫃室內,關閉櫃門並扣緊;
(2)打開進氣閥,將蒸汽通入夾層預熱;
(3)夾層壓力達102.9kp(105kg/cm2)時,調整控製閥到“消毒”位置,蒸汽通入滅菌室內,櫃內冷空氣和冷凝水經櫃室阻氣器自動排出;
(4)櫃內壓力達1029kPa(105kg/ cm2),溫度達121℃,維持規定的時間;
(5)需幹燥的物品,打開排氣閥,慢慢放汽;待壓力恢複到零仕後開櫃取物。
2.1.3.2.4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法:適用於對器械的快速滅菌,作用時間短,速度快,全過程僅用6-15分鍾。
(1)將待滅菌的物品放入滅茵櫃室內,關閉櫃室。
(2)啟動滅菌器,預置135℃,維持3-4分鍾,滅菌程序執行完畢,自動停機。
(3)停機後開櫃室取物。
2.1.3.3 注意事項
(1)用下排氣壓力蒸汽滅菌器的物品包,體積不得超過30cm×30cm×25cm;
(2)待滅菌物品的填裝量不得超過櫃室內容量的80%
(3)市售鋁飯盒與搪瓷盒,不得用於裝放待滅菌的物品,應用帶通氣孔的器具裝放;
(4)手提式和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主體與頂蓋必須無裂縫和變形;無排氣軟管或軟管鏽蝕的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不得使用;
(5)臥式壓力蒸汽滅菌能輸入蒸汽的壓力不宜過高,夾層的溫度不能高於滅菌室的溫度;
(6)裝放時,將難於滅菌的大包放在上層,較易滅菌的小包放在下層;金屬物品放下層,織物放上層,物品裝放不能貼靠櫃壁。
2.1.4 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
2.1.4.1 滅菌原理:利用機械抽真空的方法,使滅菌櫃室內形成負壓,蒸汽得以迅速穿透到物品內部進行滅菌。蒸汽壓力達205.8kpa(2.1kg/cm2;溫度達132℃,到達滅菌時間後,抽真空使滅菌物品迅速幹燥。根據一次性或多次抽真空的不同,分為預真空和脈動真空二種,後者空氣排除更*;效果更可靠。
2.1.4.2 滅菌方法
2.1.4.2.1 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方法: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整個過程需25min.
(1)將待滅菌的物品放入滅菌櫃內,關好櫃門;
(2)將蒸汽通入夾層,使壓力達107.8kpa(1.1kg/cm2),預熱4min;
(3)啟動真空泵,抽除櫃室內空氣使壓力達2.0—2.7kPa(排除櫃室內空氣98%左右)
(4)停止抽氣,向櫃室內輸入飽和蒸汽,使櫃內壓力達205.8kpa(2.1kg/cm2),溫度達132℃,維持滅菌時間4nun;
(5)停止輸入蒸汽,再次抽真空使壓力達8.0kPa,使滅菌物品迅速於燥;
(6)通入過濾後的潔淨幹燥空氣,使滅菌室壓力回複為零,溫度降至60℃以下,即可開門取出物品。
2.1.4.2.2 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方法: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整個過程需29-36min。
(1)將待滅菌的物品放入滅菌櫃內,關好櫃門;
(2)將蒸汽通入夾層,使壓力達107.8kpa(1.1kg/cm2),預熱4min;
(3)啟動真空泵,抽除櫃室內空氣使壓力達到8.0kPa;
(4)停止抽氣,向櫃室內輸入飽和蒸汽;當櫃內壓力達到49kpa(0.5kg/cm2),溫度達106—112℃,關閉蒸汽閥;
(5)抽氣,再次輸入蒸汽,再次抽氣,如此反複3-4次;
(6)zui後一次輸入蒸汽,使壓力達205.8kPa(2.lkg/cm2),溫度達132℃,維持滅菌時間4min;
(7)停止輸入蒸汽,抽氣,當壓力降到8.0kPa時,打開進氣閥,使空氣經濾器進入櫃室,使內外壓力平衡;
(8)重複上述抽氣進氣操作2-3次。
(9)待櫃室內外壓力平衡(恢複到零位),溫度下降到60℃以下,即可開門取出物品。
2.1.4.3 注意事項
2.1.4.3.1 滅菌設備的檢查:滅菌設備應每日檢查一次.
(1)檢查門框與橡膠墊圈有無損壞,是否平整,門的鎖扣是否靈活,有效;
(2)檢查壓力表在蒸汽排盡時是否到達零位;
(3)由櫃室排氣口倒入5*M水,查有無阻塞;
(4)關好門,通蒸汽看是否泄漏,泄漏達o.lkPa/min,即達不到滅菌效果;
(5)檢查蒸汽調節閥是否靈活、準確,壓力表與溫度計所標示的狀況是否吻合,排氣口溫度計是否完好;
(6)檢查安全閥是否在蒸汽壓力達到規定的安全限度時被衝開;
(7)抽氣形成的zui低負壓,在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時不得高於98.66kpa,在脈動真空蒸汽壓力滅菌時不得高於90.66kPa;
(8)市售鋁飯盒與搪瓷盒,不得用於裝放待滅菌的物品,應用帶通氣孔的器具裝放;
(9)每日進行一次B—D(bowie-DickTese)試驗,檢測滅菌器空氣排除效果。具體作法是:采用的指示圖,放入標準包內(包的大小為25cm×25cm×30cm,重量4-5kg)或一次性使用的B-D試驗包內,然後置滅菌櫃內進行滅菌處理(134℃,3.5-4min),試驗完畢,取出R-D試紙觀察顏色變化,均勻一致變色,說明排除冷空氣性能良好。
2.1.4.3.2 滅菌物品的要求
(1)盡量將同類物品一批滅菌,並避免將器械包直接接觸棉織品包;
(2)用於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的物品包,體積不得超過30cm×30cm×50cm。
(3)物品包捆紮不宜過緊,外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滅菌包每包內放置化學指示劑;
(4)裝填量不得超過櫃室容積的90%,同時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裝填量又分別不得小於櫃室容積的10%和5%,以防止‘小裝量效應”,殘留空氣影響滅菌效果。
2.1.5 滅菌後處理:已滅菌物品從滅菌器中取出,應仔細檢點放置,以免再汙染。
(1)檢查包裝的完整性,若有破損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
(2)手術包應幹燥,否則應列為濕包,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有明顯水漬的包亦不可作為無菌包;
(3)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或其中放有化學指示劑的包,在滅菌後或開包使用前應檢查是否達到已滅菌的色澤或狀態。未達到或有疑點者,不可作為無茵包使用;
(4)取出的包,掉落在地,或誤放不潔之處或沾有水淹,均應視為受到汙染。不可作為無菌物品使用;
(5)巳滅菌的物品,不得與未滅菌物品混放;
(6)合格的滅菌物品,應標明滅菌日期,合格標誌。
(7)每批滅菌處理完成後,應按流水號登冊,記錄滅菌物品包的種類\數量、滅菌溫度、作用時間和滅菌日期與操作者等。有溫度,時間記錄裝置的,應將記錄紙歸檔備查;
(8)運送無菌物品的工具應每日清洗和消毒並保持清潔幹燥。當遭受意外汙染時,應立即進行清洗消毒。物品順序擺放,並加防塵罩,以防再汙染;
(9)合格的無菌包應放在無菌物品貯存室內,該室應可關閉並經清潔消毒處理,專室,限製無關人員出入;
(10)滅菌後的物品;應放在無菌區的櫃櫥內(或架子上、推車內)。櫃櫥或架子應由不易吸潮、表麵光潔的材料製成,表麵再塗以不易剝蝕脫落的塗料,使之易於清潔和消毒。滅菌物品應貯存在離地高於20cm,離頂50cm和離牆遠於5cm處,以減少來自地麵,屋頂和牆壁的汙染;
(11)分類放置,順序發放取用。超過有效期(夏天7天,冬天10-14天,潮濕多雨季節應適當縮短天數)應重新滅菌。
2.2 幹熱滅菌
2.2.1 適用範圍:用於耐高溫的診療用品如油脂、粉末和金屬、玻璃等製品的消毒和滅菌。
2.2.2 滅菌方法
2.2.2.1 焚燒:適用於對病人屍體、廢棄衣物、紙張、醫療垃圾等的處理,可直接點燃或在焚燒爐內焚燒。
2.2.2.2 燒灼:用於耐高溫物品和小件金屬器件的滅菌。
2.2.2.3 幹烤:在特定的於烤箱內進行滅菌,滅菌條件為:160℃,2h;或者170℃,lh;或者180℃,30min。
(1)機械對流型烤箱:加熱迅速易於控製,裝載量大,使用時冷空氣由空氣入口進入,通過電熱器加熱後的空氣被送入櫃室,使櫃室內溫度迅速均勻地上升到160℃;
(2)金屬傳導型烤箱:適用於小包裝物品的滅菌;
(3)紅外線輻射滅菌:以紅外線燈或利用電阻絲加熱經碳化矽遠紅外線輻射板,產生高強度的紅外線。
2.2.3 注意事項
(1)待滅菌的物品於烤前應洗淨,以防附著在表麵的汙物碳化;
(2)玻璃器皿幹烤前應洗淨並*幹燥,滅菌時勿與烤箱底、壁直接接觸,滅菌後溫度降到40℃以下再開箱,以防止炸裂;
(3)物品包裝不能過大,安放的物品不能超過烤箱的高度的2/3,物品間應留有空隙,粉劑和油脂的厚度不得超過1.3cm。
(4)溫度高於170℃時,有機物會碳化。故有機物品滅菌時,溫度不可過高。
2.3 紫外線消毒
2.3.1 適用範圍:用於室內空氣、物體表麵和水及其它液體的消毒。
2.3.2 紫外線消毒燈和紫外線消毒器
2.3.2.1 消毒使用的紫外線是C波紫外線,其波長範圍是200-275nrn,殺菌作用zui強的波段是250-270nrn,消毒用的紫外線光源必須能夠產生輻照值達到國家標準的殺菌紫外線燈。
2.3.2.2 製備紫外線消毒燈,應采用等級品的石英玻璃管,以期得到滿意的紫外線輻照強度。
2.3.2.3 紫外線消毒燈可以配用對紫外線反射係數高的材料(如拋光鋁板)製成的反射罩。
2.3.2.4 要求用於消毒的紫外線燈在電壓為220V、環境相對濕度為60%、溫度為20℃時,輻射的253.7nm紫外線強度不得低於7ouW/cm2(普通30W直管紫外線燈在距燈管1米處測定,特殊紫外線燈在使用距離處測定,使用的紫外線測強儀必須經過標定。)
2.3.2.5 紫外線燈使用過程中其輻照強度逐漸降低,故應經常測定消毒紫外線的強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強度以下時;應及時更換。
2.3.2.6 紫外線消毒燈的使用壽命,即由新燈的強度降低到70Uw/cm2的時間(功率≥30w)的燈,或降低到原來新燈強度的70%(功率<30w的時間,應不低於1000h。
2.3.2.7 目前我國使用的紫外線消毒燈有下述幾種(1)普通直管熱陰極低壓汞紫外線消毒燈:燈管采用石英玻璃或其它對紫外線透過率高的玻璃製成,功率為40W、30W、20W、15w等。要求出廠新燈輻射253.7nrn紫外線的強度(在距離1米處測定,不加反光罩)為:功率>30W燈,≥90Uw/cm2;功率>20w燈,≥60Uw/cm2;功率150燈,≥20Uw/cm2。由於這種燈在輻射253.7nrn紫外線的同時,也輻射一部分184.9nm紫外線。故可產生臭氧。
(2)高強度紫外線消毒燈:要求輻射253.7nrn紫外線的強度(在距離1米處測定)為:功率30W燈,>180uW/cm2;11w燈,>30uW/cm2。
(3)低臭氧紫外線消毒燈:也是熱陰極低壓汞燈,可為直管型或H型;由於采用了特殊工藝和燈管材料,故臭氧產量很低,要求臭氧產量<1mg/h。
(4)高臭氧紫外線消毒燈:由於采取了特殊工藝,這種燈產生較大比例的波長84.9nrn的紫外線,故臭氧產量較大。
2.3.2.8 紫外線消毒器
(1)紫外線空氣消毒器:采用低臭氧紫外線殺菌燈製造,可用於有人條件下的室內空氣消毒。
(2)紫外線表麵消毒器:采用低臭氧高強度紫外線殺菌燈製造,以使其能在瞬間達到滿意的消毒效果。
(3)紫外線消毒箱:采用高臭氧高強度紫外線殺菌燈製造,一方麵利用紫外線和臭氧的協同殺菌作用,另一方麵利用臭氧對紫外線照射不到的部位進行消毒。
2.3.3 適用範圍及條件
2.3.3.1 紫外線可以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芽胞、分支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體和支原體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汙染的表麵,水和空氣均可采用紫外線消毒。
2.3.3.2 紫外線輻照能量低,穿透力弱,僅能殺滅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時必須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於紫外線下。
2.3.3.3 用紫外線消毒紙張、織物等粗糙表麵時,要適當延長照射時間,且兩麵均應受到照射。
2.3.3.4 紫外線消毒的zui適宜溫度範圍是20-40℃,溫度過高過低均會影響消毒效果,可適當延長消毒時間,用於空氣消毒時,消毒環境的相對濕度低於80%為好,否則應適當延長照射時間。
2.3.3.5 用紫外線殺滅被有機物保護的微生物時,應加大照射劑量。空氣和水中的懸浮粒子也可影響消毒效果。
2.3.4 使用方法
2.3.4.1 對物品表麵的消毒
(1)照射方式:使用便攜式紫外線消毒器近距離移動照射,也可采取紫外燈懸吊式照射。對小件物品可放紫外線消毒箱內照射。
(2)照射劑量和時間:不同種類的微生物對紫外線的敏感性不同,用紫外線消毒時必須使用照射劑量達到殺滅目標微生物所需的照射劑量。殺滅一般細菌繁殖體時,應使照射劑量達到10000uW.s/cm2;殺滅細菌芽胞時應達到100000uW.s/cm2;病毒對紫外線的抵抗力介於細菌繁殖體和芽胞之間;真菌抱子的抵抗力比細菌芽胞更強,有時需要照射到以對600000uW.s/cm2;在消毒的目標微生物不詳時,照射劑量不應
低於100000uW.s/cm2。輻照劑量是所用紫外線燈在照射物品表麵處的輻照強度和照射時間的乘積。因此,根據紫外線光源的輻照強度,可以計算出需要照射的時間。例如,用輻照強度為70uW/cm2的紫外線表麵消毒器近距離照射物品表麵;選擇的輻照劑量是100000uW.s/cm2;則需照射的時間是:100000uW.s/cm2÷70uW/cm2=24分鍾。
2.3.4.2 對室內空氣的消毒
(1)間接照射法:高強度紫外線空氣消毒器,不僅消毒效果可靠,而且可在室內有人活動時使用,一般開機消毒30min即可達到消毒合格。
(2)直接照射法:在室內無人條件下,可采取紫外線燈懸吊式或移動式直接照射。
采用室內懸吊式紫外線消毒時,室內安裝紫外線消毒燈(30W紫外線燈,在1.0米處的強度>70uW/cm2)的數量為平均每立方米不少於1.5W照射時間不少於30min。
2.3.4.3 對水和其他液體的消毒,可采用水內照射或水外照射,采用水內照射法時,紫外光源應裝有石英玻璃保護罩,無論采取何種方法,水層厚度均應小於2cm,根據紫外光源的強度確定水流速度。消毒後水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2.3.5 注意事項
(1)在使用過程中,應保持紫外線燈表麵的清潔,一般每兩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發現燈管表麵有灰塵、油汙時,應隨時擦拭。
(2)用紫外線燈消毒室內空氣時。房間內應保持清潔於燥,減少塵埃和水霧,溫度低於20℃或高於40℃,相對濕度大於60%時應適當延長照射時間。
(3)用紫外線消毒物品表麵時,應使照射表麵受到紫外線的直接照射,且應達到足夠的照射劑量。
(4)不得使紫外線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損傷。
2.4 微波消毒
2.4.1 概述:微波是一種頻率高(300-300,000MHz)波長短(0.001-1min)的電磁波。按其波長一般可分為三個波段:分米波、厘米波與毫米波。目前,消毒中常用的915±25MHz與2450±50MHz微波,其波長均屬分米波波段。它以類似於光的速度直線傳播,當遇到物品阻擋時;就會產生反射、穿透或吸收。醫院用品用微波消毒和滅菌必須采用醫用微波滅菌器。
2.4.2 適用範圍和使用條件
微波可以殺滅各種微生物,包括細菌繁殖體、真菌、病毒和細菌芽胞、真菌抱子等。影響微波消毒效果的因素很多,隻有掌握好使用條件才能取得滿意的消毒效果。
(1)微波的頻率和波長:微波的頻率愈低,波長愈長,穿透物品愈深,因此可以用來處理大件物品。但微波的頻率低,加熱速度減慢,因而消毒時間延長。微波的頻率民物品升溫快,殺菌作用強,但其穿透力差,因此隻適用於消毒小件或者厚度不大的物品。
(2)微波消毒器的功率和暴露時間:微波消毒的效果與磁控管輸出功率的大小和消毒物品暴露時間長短有關,微波消毒器的輸出功率越大,作用於介質的電場越強,物品升溫速度越快,殺菌作用越強。消毒物品接受的能量與功率和時間呈正相關關係。也就是說功率大,頻率高,時間長,能量就大,效果就好。但使用時頻率、功率、時間要綜合考慮,做到既達到效果,又不損壞消毒物品。
(3)消毒物品的種類:各種物質對微波的吸收不同,消毒效果也不同。一般來說,吸收微波越多的物品,消毒效果越好,例如水、肉類和含水份高的物品,均是強吸收介質。很少吸收微波的物質,稱為微波的良介質,例如:玻璃、石英、陶器、凡上林、聚四氟乙烯等塑料製品,微波大部分能透過,小部分反射,吸收很少。適於用作物品消毒時的包裝。而金屬製品不吸收微波,不易達到消毒。故需用溫布包裹後再用微波處理。
(4)消毒物品放置的位置:應將物品放入電轉動盤上,使其受到微波的充分照射。
(5)消毒物品的含水量:微波的熱效應需要有一定的水分,消毒物品的含水量適當,可提高消毒效果。
2.4.3 微波消毒的方法
(1)按產品說明書介紹的方法操作。
(2)將消毒物品包裝後放入電動盤上。物品裝放高度不應超過櫃室高度的2/3,寬度不應超過轉盤周邊;不得接觸裝置四壁。
(3)作用時間也按說明書。
(4)消毒後,待物品冷卻,取出,操作時應防止再汙染。
2.4.4 注意事項
(1)嚴格掌握適用範圍和使用條件。
(2)加強防護,防止微波對人體的傷害。
(3)消毒或滅菌過程中,不得打開爐門或重新放入物品。
(4)操作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以便發生意外時作緊急處理。
2.5 甲醛氣體消毒劑
2.5.1 概述:甲醛是一種滅菌劑,對所有的微生物都有殺滅作用,包括細茵繁殖體、芽胞。真菌和病毒。甲醛氣體滅菌效果可靠,使用方便,對消毒、滅菌物品無損害。
2.5.2 適用範圍:可用於對濕、熱敏感、易腐蝕的醫療用品的滅菌。
2.5.3 使用方法
醫院中常用的甲醛消毒劑有福爾馬林和多聚甲醛兩種。甲醛氣體可通過加熱福爾馬林或多聚甲醛獲得,也可采用甲醛消毒液霧化法得到。使用甲醛消毒、滅菌,必須在甲醛消毒、滅菌箱中進行,消毒、滅菌箱必須有良好的甲醛定量加入和氣化裝置。使用方法是,將被消毒物品分開攤放或掛起,調節消毒箱內的溫、濕度,使溫度達54±2℃,相對濕度為70-90%,消毒按100mg/L,滅菌按500mg/L計算甲醛用量,加熱使其產生甲醛氣體;密閉消毒箱,作用3h以上,消毒完畢,可蒸發25%氨水去除甲醛氣味。
2.5.4 注意事項
2.5.4.1 用甲醛消毒箱消毒物品時,不可用自然揮發法。
2.5.4.2 環境溫度和濕度對消毒效果影響較大,消毒時應嚴格控製在規定範圍。
2.5.4.3 被消毒物品應攤開放置,中間應留有一定空隙;汙染表麵應盡量暴露,以便甲醛氣體有效地與之接觸。
2.5.4.4 消毒後,一定要除殘留甲酸氣體,也可用抽氣通風或用氟水中和法。
2.5.4.5 甲醛有致癌作用,不宜用於室內空氣消毒。
2.6 環氧乙烷氣體滅菌
2.6.1 概述:環氧已烷在低溫下為無色液體,沸點108℃常壓下為無色氣體,易燃易爆,空氣中濃度達3%以上即有爆炸危險。氣體穿透力強,可穿透玻璃紙、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
環氧乙烷氣體殺菌力強、殺菌譜廣,可殺滅各種微生物,屬滅菌劑。
2.6.2 適用範圍
環氧乙烷不損害消毒的物品且穿透力較強,故大多數不宜用一般方法消毒的物品均可用環氧乙烷消毒和滅菌。例如,電子儀器、光學儀器、醫療器械、書籍、文件、皮毛、棉、化纖、塑料製品、木製品、陶瓷及金屬製品、橡膠製品、內窺鏡、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診療用品等。
2.6.3 條件:影響環氧乙烷氣體滅菌的因素很多,隻有嚴格控製有關因素,才能達到消毒效果
(1)氣體濃度、滅菌環境溫度和滅菌時間的關係:在一定的範圍內,溫度升高、濃度增加,可使滅菌時間縮短。在用環氧乙烷滅菌時必須合理選擇溫度、濃度和時間參數。
(2)控製滅菌環境的相對濕度和物品的含水量:細菌本身含水量和消毒物品含水量,對環氧乙烷的消毒效果均有顯著影響。一般情況下,以相對濕度在60-80%為。含水太多,影響環氧乙烷的滲透。含水太少,可影響環氧乙烷的烷基化作用,降低其殺菌能力,因此消毒前可適當預濕,使微生物恢複失去的水份。
(3)注意菌體外保護物對消毒效果的影響:菌體表麵含有的有機物越多,越難殺滅,有機物不僅可影響環氧乙烷的穿透,而且可消耗一部分環氧乙烷。因此,用環氧乙烷消毒膿、血、痰。大便和血漿汙染物品上的微生物時,應適當加大用量或延長作用時間。在無機鹽或有機物晶體中的微牛物,用環氧乙烷難以殺滅。
(4)滅菌物品的質量、表麵性質和厚度:環氧乙烷對多孔和能吸收環氧乙烷的物品表麵滅菌效果較無孔表麵為好。因此消毒時需要參考消毒物品的性質選擇所用環氧乙烷濃度和作用時間。環氧乙烷氣體的穿透力強,可穿透玻璃紙、硬紙盒、塑料薄膜、塑料管等。但是其穿透力也有一定的限度,所以消毒物品不能太厚。
2.6.4 使用方法
由於環氧乙烷易燃、易爆,且對人有毒,所以必須在密閉的環氧乙烷滅菌器內進行。
2.6.4.1 環氧乙烷滅菌器及其應用
目前使用的環氧乙烷滅菌器種類很多,大型的容器有數十立方米,中等的有1-10立方米,小型的有零點幾至1立方米。它們各有不同的用途。
大型環氧乙烷滅菌器,一般用於大量處理物品的滅菌,一般用藥量為0.8-1.2kg/m3,在55-60℃下作用6h。
中型環氧乙烷滅菌器,一般用於一次性使用診療用品的滅菌。這種滅菌器設備完善,自動化程度高;可用純環氧乙烷或環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一般要求滅菌條件為:濃度800-1000mg/l,溫度,55-60℃,相對濕度60-80%,作用時間6h。滅菌物品常用可透過環氧乙烷的塑料薄膜密閉包裝。如果在小包裝上帶有可過濾空氣的濾膜,則滅菌效果更好。
小型環氧乙烷滅菌器,多用於醫療衛生部門處理少量醫療器械和用品,為了安全,可采用環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這類滅菌器自動化程度比較高,可自動抽真空,自動加藥,自動調節溫度和相對濕度,可自動控製滅菌時間。用於滅菌時要求環氧乙烷氣體用800mg/l,用於消毒時450mg/L,溫度為55-60℃,相對濕度60-80%,作用時間6h。
對中型和小型環氧乙烷滅菌器的要求是:有較好的耐壓性能和密閉性能,應能承受1.25倍工作壓力的水壓試驗,無變形和滲漏,可以抽真空度至53.3kPa以下;加藥量準確,保溫性能好,可以調節消毒器內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消毒後用外環境空氣衝洗時,輸入的空氣應經過濾器,可濾除≥0.3uM粒子的99.6%以上;排出的殘餘環氧乙烷應經無害化處理,滅菌物品中殘留環氧乙烷應低於10PPm;滅菌環境中環氧乙烷的濃度應低於mg/m3。
2.6.5 使用時注意事項
(1)環氧乙烷存放處,應無火源,無轉動之馬達,無日曬,通風好;溫度低於40℃,但不能將其放冰箱內。
(2)吸取或分裝液態環氧乙烷時,須先將容器用冰水冷卻,操作人員應戴防毒口罩,若不慎將液體落於皮膚粘膜上必須立即用水衝洗半分鍾。
(3)投藥及開鋼瓶時不能用力太猛,以免藥液噴出,玻璃安兌瓿應用兩層布包好後,才能打開,其液體不可直接濺落在塑料袋上。
(4)經常檢查環氧乙烷泄漏情況,可用含10%酚酞的飽和硫代硫酸鈉溶液浸濕濾紙,貼於可疑漏氣處,如濾紙變紅,即證明有環氧乙烷漏出,應立即進行處理。
(5)熱水加熱環氧乙烷容器時必須先打開閥門;移出熱水後,才能關閉閥門。
(6)滅菌後的物品,放入解析器內清除殘留環氧乙烷。
(7)環氧乙烷遇水後可形成有毒的乙二醇,故不可用於食品的滅茵。
2.7 臭氧消毒
2.7.1 概述
臭氧在常溫下為爆炸性氣體,是一種強氧化劑,其密度為1.68(空氣為1)。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較低(3%)。臭氧穩定性極差,在常溫下可自行分解為氧。所以臭氧不能瓶裝貯備。隻能現場生產,立即使用。
2.7.2 適用範圍
臭氧是一種廣譜殺菌劑,可殺滅細菌繁殖體和芽胞、病毒、真菌等,並可破壞肉毒杆菌毒素。在醫院消毒方麵,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下列幾種。
(1)水的消毒:醫院汙水和診療用水的消毒。
(2)物品表麵消毒:飲食用具、理發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等放密閉箱內消毒。
(3)空氣消毒:用於無人的情況下,室內空氣的消毒。
2.7.3 使用方法
2.7.3.1 診療用水消毒
一般加臭氧量0.5mg/L-1.5mg/L,水中保持剩餘臭氧濃度0.1-0.5mg/L,維持5-10min。對於質量較差的水,加臭氧量應在3-6mg/l。
2.7.3.2 醫院汙水處理用臭氧處理汙水的工藝流程是:汙水先進入一級沉澱地,淨化後進入二級淨化池,處理後進入調節儲水池,通過汙水泵抽入接觸塔,在塔內與臭氧充分接觸10-15min後排放。一般300張床位的醫院,建一個汙水處理能力18-20噸/h的臭氧處理係統,采用15-20mg/L臭氧投入量,作用10-15min,處理後的汙水清亮透明,無臭味,細菌總數和大腸菌數均可符合國家汙水排放標準。
2.7.3.3 醫院遊泳池水的處理
臭氧消毒遊泳池水的優點是:殺菌力強,速度快,對腸道菌和病毒均有殺滅作用;對遊泳他設施不造成腐蝕和毀壞;能改善水質,脫色、除臭,處理後的水晶瑩清澈;對遊泳者無刺激性。缺點是:臭氧在水中分解快,消毒作用持續時間短,不能清除持續汙染。
一般來說,臭氧的投入量為1-1.7mg/L,接觸時間1-2min,即可獲得理想的消毒效果,水質也會有明顯的改善,用於遊泳池循環水處理,投入臭氧量為2mg/l。
2.7.3.4 空氣消毒
臭氧對空氣中的微生物有明顯的殺滅作用,采用30mg/m3濃度的臭氧,作用15min,對自然菌的殺滅率達到90%以上。用臭氧消毒空氣,必須是在封閉空間,人不在條件下進行,消毒後至少過30min才能進入。可用於手術室,病房,工廠無菌車間等場所的空氣消毒。
2.7.3.5 表麵消毒
臭氧對物品表麵上汙染的微生物有殺滅作用,但作用緩慢,一般要求60mg/m3,相對濕度≥70%,作用60-120min才能達到消毒效果。
2.7.4 注意事項:
(1)臭氧對人有毒,國家規定大氣中允許濃度為0.2mg/m3。
(2)臭氧為強氧化劑,對多種物品有損壞,濃度越高對物品損害越重,可使銅片出現綠色鏽斑、橡膠老化,變色,彈性降低,以致變脆、斷裂,使織物漂白褪色等。使用時應注意。
(3)多種因素可影響臭氧的殺菌作用,包括溫度、相對濕度、有機物、pH、水的渾濁度、水的色度等。使用時應加以控製。
2.8 液體化學消毒劑使用規範
2.8.1 戊二醛
2.8.1.1 概述:戊二醛屬滅菌劑,具有廣譜、殺菌作用。對金屬腐蝕性小,受有機物影響小等特點。其滅菌濃度為2%以上。常用劑型有:2%堿性戊二醛,2%強化酸性戊二醛和2%中性戊二醛。
2.8.1.2 適用範圍:適用於不耐熱的醫療器械和精密儀器等消毒與滅菌。
2.8.1.3 使用方法
(1)滅菌處理:常用浸泡法。
將清洗、晾幹待滅菌處理的醫療器械及物品浸沒於裝有2%戊二酸的容器中,加蓋,浸泡10h後,無菌操作取出,用無菌水衝洗幹淨,並無菌擦幹後使用。
(2)消毒
①浸泡沫:將清洗、晾幹的待消毒處理醫療器械及物品浸沒於裝有2%戊二醛的容器中,加蓋,一般細菌繁殖體消毒浸泡10min,肝炎病毒消毒浸泡30min,取出後用滅菌水衝洗幹淨並擦幹。
②擦拭法:用2%戊二醛溶液擦拭細菌繁殖體汙染的表麵,消毒作用10min;肝炎病毒汙染表麵的消毒作用30min。
2.8.1.4 注意事項
(1)戊二醛對手術刀片等碳鋼製品有腐蝕性,使用前應先加入0.5%亞硝酸鈉防鏽。
(2)戊二醛殺菌效果受PH影響大,用強化酸性戊二醛浸泡醫療器材時,應先用碳酸氫鈉調節pH至7.5-8.3。
(3)戊二醛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接觸濃溶液時應戴橡膠手套,防止濺入眼內或吸入體內。
2.8.2 過氧乙酸
2.8.2.1 概述:過氧乙酸屬滅菌劑,具有廣譜、、低毒、對金屬及織物有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大,穩定性差等特點。其濃度為16-20%(w/v)。
2.8.2.2 適用範圍:適用於耐腐蝕物品、環境及皮膚等的消毒與滅菌。
2.8.2.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對二元包裝的過氧乙酸,使用前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將A、B兩液混合.根據有效成份含量按稀釋定律用滅菌蒸餾水將過氧乙酸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是:
①測定過氧乙酸原液的有效含量(C);
②確定欲配製過氧乙酸使用液的濃度(C)和毫升數(V),
③計算所需過氧乙酸原技的毫升數(V),V=(V’XC)/C,
④計算所需滅菌蒸餾水的毫升數(X),X=V’-V,
⑤取過氧乙酸原液Vml,加入滅菌蒸餾水Xml後混勻。
(2)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等。
①浸泡法:凡能夠浸泡的物品均可用過氧乙酸浸泡消毒。消毒時,將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裝有過氧乙酸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汙染物品的消毒,用0.5%(1000mg/L)過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杆菌汙染物品的消毒用05%(soping/L)過氧乙酸浸泡30min;對細菌芽胞汙染物品的消毒用1%(1000mg/l)過氧乙酸浸泡5min;滅菌時,浸泡30min。然後,診療器材用無菌蒸餾水衝洗幹淨並擦幹後使用。
②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沫。
③噴灑法:對一般汙染表麵的消毒用0.2-0.4%(2000—40000mg/l)過氧乙酸噴灑作用30-6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杆菌汙染表麵的消毒,用0.5%(5000mg/L)過氧乙酸噴灑作用30-60min。
2.8.2.4 注意事項
(1)過氧乙酸不穩定血貯存於通風陰涼處,用前應測定有效含量,原液濃度低於12%時禁止使用。
(2)稀釋液臨用前配製。
(3)配製溶液時,忌與堿或有機物相混合。
(4)過氧乙酸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金屬製品與織物經浸泡消毒後,及時用清水衝洗幹淨。
(5)使用濃溶液時,謹防濺入眼內或皮膚粘膜上,一旦濺上,及時用清水衝洗。
(6)消毒被血液、膿液等汙染的物品時,需適當延長作用時間。
2.8.3 過氧化氫
2.8.3.1 概述:過氧化氫屬消毒劑,具有廣譜、、*、無毒、對金屬及織物有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純品穩定性好,稀釋液不穩定等特點。
2.8.3.2 適用範圍:適用於丙烯酸樹脂製成的外科理植物,隱形眼鏡、不耐熱的塑料製品、餐具、服裝、飲水等消毒和口腔含漱、外科傷口清洗。
2.8.3.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根據有效含量按稀釋定律用滅菌蒸餾水將過氧化氫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按2.8.2.3(1)進行。
(2)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等。
①浸泡法:將清洗、晾幹的待消毒物品浸沒於裝有3%過氧化氫的容器中,加蓋,浸泡30min.
②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其它方法:用1-1.5%過氧化氫嗽口;用3%過氧化氫衝洗傷口。
2.8.3.4 注意事項
(1)過氧化氫應貯存於通風陰涼處,用前應測定有效含量。
(2)稀釋液不穩定,臨用前配製。
(3)配製溶液時;忌與還原劑、堿、碘化物。高錳酸鉀等強氧化劑相混合。
(4)過氧化氫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
(5)使用濃溶液時,謹防濺入眼內或皮膚粘膜上,一旦濺上,即時用清水衝洗。
(6)消毒被血液、膿液等汙染的物品時,需適當延長作用時間。
2.8.4 二氧化氯
2.8.4.1 概述:二氧化氯屬消毒劑,具有廣譜、、*殺菌作用。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消毒效果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的特點,二氧化氯活化液和稀釋液不穩定。
2.8.4.2 適用範圍:適用於醫療衛生、食品加工、餐(茶)具、飲水及環境表麵等消毒。
2.8.4.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使用前,在二氧化氯穩定液中先加活化劑。根據有效含量按稀釋定律,用滅菌蒸餾水將二氧化氯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按2.8.2.3.(1)進行。
(2)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等方法。
①浸泡法:將清洗、晾於的待消毒或滅菌物品浸沒於裝有二氧化氯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汙染物品的消毒,用100mg/L二氧化氯溶液浸泡3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杆菌汙染物品的消毒,用500mg/L二氧化氯浸泡30;對細菌芽胞汙染物品的消毒,用1000mg/L二氧化氯浸泡30min。
②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噴灑法:對一般汙染的表麵,用500mg/I。二氧化氯均勻噴灑,作用30min;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杆菌汙染的表麵,用1000mg/L二氧化氯均勻噴灑,作用60min。
④飲水消毒法:在飲用水源水中加入5mg/l的二氧化氯,作用5min,使大腸杆菌數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
2.8.4.3 注意事項
(1)二氧化氯活化液不穩定,應現配現用。
(2)配製溶液時,忌與堿或有機物相混合。
(3)二氧化氯對金屬有腐蝕性,金屬製品經二氧化氯消毒後,應迅速用清水衝洗幹淨並瀝幹。
2.8.5 含氯消毒劑
2.8.5.1 概述
含氯消毒劑屬消毒劑,具有廣譜、*、低毒或無毒、對金屬有腐蝕性、對織物有漂白作用,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粉劑穩定而水劑不穩定等特點。常用的含氯消毒劑有①液氯,含氯量>99.5%(v/v)。②漂白粉:含有效氯25%(w/w)。③漂白粉精:含有效氯80%(w/w)。④三合二,含有效氯56%(W/W)O⑤次氯酸鈉,工業製備的含有效氯10%(W/W)。③二氯異氰尿酸鈉,含有效氯60%(W/W)。①二氯異氰尿酸,含有效氯85-90%(W/W)。③氯化磷酸二鈉,含有效氯26%(W/W)。
2.8.5.2 適用範圍:適用於餐(茶)具、環境、水、疫源地等消毒。
2.8.5.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根據有效氯含量,用蒸餾水將含氯消毒劑配製成所需濃度溶液。
(2)使用方法:常用的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噴灑與幹粉消毒等方法。
①浸泡法:將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裝有含氯消毒劑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汙染的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以上;對肝炎病毒、結核杆菌和細菌芽抱汙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以上。
②擦拭法:對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沫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藥物濃度和作用時間參見浸泡法。
③噴灑法:對一般汙染的物品表麵,用1000mg/L的消毒液均勻噴灑(牆麵:200ml/m2;水泥地麵,350ml/m2,土質地麵,1000ml/m2),作用30min以上;對肝炎病毒和結核杆菌汙染的表麵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勻噴灑(噴灑量同前),作用60min以上。
④幹粉消毒法:對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劑幹粉加入排泄物中,含氯消毒劑用量是排泄物的1/5,略加攪拌後,作用2-6h,對醫院汙水的消毒,用幹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汙水中,並攪拌均勻,作用2h後排放。
2.8.5.3 注意事項
(1)粉劑應於陰涼處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劑應於陰涼處避光、密閉保存。所需溶液應現配現用.
(2)配製漂白粉等粉劑溶液時,應戴口罩,橡膠手套。
(3)未加防鏽劑的含氯消毒劑對金屬有腐蝕性,不應做金屬器械的消毒;加防鏽劑的含氯消毒劑對金屬器械消毒後,應用無菌蒸餾水衝洗於淨,並擦幹後使用。
(4)對織物有腐蝕和漂白作用,不應做有色織物的消毒。
(5)用於消毒餐具,應及時用清水衝洗。
(6)消毒時,若存在大量有機物時,應提高使用濃度或延長作用時間。
(7)用於汙水消毒時,應根據汙水中還原性物質含量適當增加濃度。
2.8.6 乙醇
2.8.6.1 概述
乙醇屬中效消毒劑,具有中效、*、無毒、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對金屬無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易揮發、不穩定等特點。其含量為95%(V/V)。
2.8.6.2 適用範圍:適用於皮膚、環境表麵及醫療器械的消毒等。
2.8.6.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根據有效含量按稀釋定律用滅菌蒸餾水將乙醇稀釋成所需濃度。具體步驟按2.8.2.3.(1)進行。
(2)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法和擦拭法。
①浸泡沫:將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裝有乙醇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汙染醫療器械等物品的消毒;用75%的乙醇溶液浸泡10min以上;對外科洗手消毒,用75%的乙醇溶液浸泡5min。
②擦拭法:對皮膚的消毒。用75%乙醇棉球擦拭。
2.8.7 碘伏
2.8.7.1 概述
碘伏屬中效消毒劑,具有中效、*、低毒、對皮膚粘膜無刺激並無黃染、對銅、鋁、碳鋼等二價金屬有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穩定性好等特點。
2.8.7.2 適用範圍:適用於皮膚、粘膜等的消毒。2.8.7.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根據有效碘含量用滅菌蒸餾水將碘伏稀釋成所需濃度。
(2)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衝洗等方法。
①浸泡法:將清洗、晾於的待消毒物品浸沒於裝有碘伏溶液的容器中;加蓋。對細菌繁殖體汙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
②擦拭法:對皮膚、粘膜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時,用浸有碘伏消毒液的無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對衛生洗手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消毒液浸泡2min;對外科洗手用含有效碘3000-5000mg/L的消毒液擦拭3min。對於手術部位及注射部位的皮膚消毒,用含有效碘3000-5000mg/L的消毒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對口腔粘膜及創口粘膜創麵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5min.
③衝洗法:對陰道粘膜及傷口粘膜創麵的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的消毒液衝洗3-5min。
2.8.7.3 注意事項
(1)碘伏應於陰涼處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2)碘伏對二價金屬製品有腐蝕性,不應做相應金屬製品的消毒。
(3)消毒時,若存在有機物,應提高藥物濃度或延長消毒時間。
(4)避免與桔抗藥物同用。
2.8.8 就必泰(氯己定)
2.8.8.1 概述
洗必泰屬低效消毒劑,具有低效、*、對皮膚粘膜無刺激性、對金屬和織物無腐蝕性,受有機物影響很大,穩定性好等特點。
2.8.8.2 適用範圍:適用於外科洗手消毒、手術部位皮膚消毒、粘膜消毒等。
2.8.8.3 使用方法
(1)消毒液配製:根據有效含量用滅菌蒸餾水將洗心泰稀釋成所需濃度。
(2)消毒處理: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和衝洗等方法。
①浸泡法:將雙手浸泡於裝有5000mg/L洗必泰乙醇(70%)溶液或5000mg/L葡萄糖酸鹽洗必泰水溶液的容器中,衛生洗手,浸泡1-2min;對外科洗手,浸泡3min。
②擦拭法:手術部位及注射部位的皮膚的消毒。用500mg/L洗必泰乙醇(70%)溶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對傷口創麵消毒,用5000mg/L洗必泰水溶液擦拭創麵2-3遍,作用2min。外科洗手可用相同濃度和作用時間。
③衝洗法:對陰道、膀味或傷口粘膜創麵的消毒,用500-1000mg/L洗必泰水溶液衝洗,至衝洗液變清為止。
2.8.8.4 注意事項
(1)勿與肥皂、洗衣粉等陰性離子表麵活性劑混合使用或前後使用。
(2)衝洗消毒時,若創麵膿液過多,應延長衝洗時間。
手術器械和用品的滅菌
3.1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各種手術器械和用品的滅菌。
3.2 手術器械包的滅菌
3.2.1 壓力蒸汽滅菌:手術器械包應正力蒸汽滅菌。
3.2.1.1 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
3.2.1.1.1 滅菌前的準備
(1)清除汙染:感染症病人使用過的手術器械需先用500mg/L有效氯的消毒劑浸泡30min,然後進行常規清洗。清洗時,先用洗滌劑溶液浸泡擦洗,去除器械上的血垢等汙染,有關節、縫隙、齒槽的器械,應盡量張開或拆卸,進行*刷洗,然後用流水衝淨,擦於或晾幹,並盡快打包,以免再汙染。有條件的醫院可采用機械清洗或超聲波洗滌。清除汙染前後的器械盛器和運送工具,必須嚴格區分,並有明顯標誌,不得混用。盛器和運送工具應每日清洗消毒,意外汙染應立即清洗消毒。
(2)包裝:包裝用雙層平紋細布或抗濕皺紙;新棉布應洗滌去漿後方可使用,反複使用的包布應無異味、嚴密無孔。手術器械包的體積不超過30cm×30cm×50cm。手術器械包捆紮不宜過緊,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包外必須有明顯標記,注明名稱,打包人,打包日期,手術包內放置化學指示劑,包打好後應立即進行滅菌,因故不能立即處理,存放在潔淨,於燥的櫃櫥中。
(3)裝放:見2.1.4.3.2。
滅菌設備的準備
(1)常規檢查:參照2.1.4.3.1執行。
(2)B-D試驗:B-D試驗每日進行一次。參照2.1.4.3.1執行。
3.2.1.1.2 滅菌程序:除抽真空脈動程序外,預真空和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程序是相同的。手術器械包的滅菌,脈動2次即可。具體操作見2.1.4.1和2.1.4.2。
3.2.1..2 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
3.2.1.2.1 滅菌前處理:物品準備和設備準備見2.1.3。
3.2.1.2.2 滅菌程序:滅菌過程中,加熱要均勻,加熱速度不能太快,輸入蒸汽的壓力不宜過高,夾層的溫度不能高於滅菌室的溫度。具體操作見2.1.3。
3.2.1.3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
(1)清除汙染:對使用後器械應先去汙染;再放入超聲清洗機內超聲清洗幹淨。
(2)包裝:根據使用要求,器械采用包裝方式滅菌或非包裝方式滅菌泡裝可采用包裝紙或雙層平紋細布。
(3)滅菌處理參見2.1.3.2.4。
3.2.1.4 無菌包的處理見2.1.5。
3.2.2 環氧乙烷氣體滅菌:環氧乙烷可以用於手術包的滅菌。可用混合氣體也可用純品。一般醫院多采用小型環氧乙烷滅菌器。滅菌器必須有良好的耐壓性能(784kPa,即8.0kg/cm2)和密封性能,能抽真空度39.2kPa(04kg/cm2),自動定量準確加藥,自動調節溫度和相對濕度,自動控製滅菌時間。滅菌器的滅菌條件為:溫度55-60℃,相對濕度60-80%,濃度800mg/L,時間6h。
3.2.2.1 滅菌前準備:見3.2.1.1.1。要求是:(1)潔淨器械和包裝材料應貯存在40-60%相對濕度的室內;(2)滅菌手術包的溫度不能明顯低於或超過環境溫度,必須與環境溫度接近後,才能進行滅菌。
3.2.2.2 滅菌程序
(1)將手術器械包放入櫃內,關好櫃門;
(2)打開排氣閥門,接通電源預熱手術包至60℃;
(3)關閉所有閥門,抽氣到負壓0.4kg/cm2,關閉抽氣閥門;
(4)切斷電源,打開通氣閥,通入環氧乙烷800mg/L,溫度55-60℃,相對濕度60-80%;作用時間6h;
(5)將櫃內氣體袖入排氣管或下水道;
(6)將經過濾的空氣注入櫃內恢複常壓,反複抽氣注氣數次,促使環氧乙烷排出;
(7)打開櫃門,取出手術包,經解析機處理後方可使用。
3.2.2.3 滅菌後處理:滅菌後的手術器械包必須將吸附的環氧乙烷驅除後才能使用。手術器械包吸附環氧乙烷較少,經解析機處理2h後,使殘留量低於10PPm,可達到使用要求。
3.2.2.4 注意事項:見2.6.4。
3.2.3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手術中若發生某種器材損壞或缺少,則需要對用過的器械快速滅菌。這時選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具體操作按說明書執行。
3.3 手術縫線的滅菌
手術縫線根據不同用途分為吸收型腸線,非吸收型絲線,尼龍線,金屬線等。手術縫線是密封,滅菌後可長期保存使用的一次性滅菌手術用品,也可在使用前隨時滅菌。
3.3.1 環氧乙烷滅菌:手術縫線可用環氧乙烷滅菌,具體方法按2.6執行。
3.3.2 壓力蒸汽滅菌*號絲線等張力較高的非吸收型手術縫線可采用快速壓力蒸汽滅菌。
具體操作:參見2.1.3.2.4。
3.4 銳利手術器械的滅菌
銳利手術器械是手術器械中一類有代表性的器械,這類器械的滅菌,即要保證滅菌質量,又要兼顧銳利不受損害。這類手術器械各專業手術科室均有,包括普通手術刀、剪、鋸及眼科、耳鼻喉科的精密銳利手術器械。這類器械用機械超聲波清洗,以免損傷手。
3.4.1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特點是:滅菌速度快,無殘留毒性。對銳利器械損害小。按2.1.3.2.4執行;亦可采用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參照2.1.4.2.1和2.1.4.2.2執行。
3.4.2 戊二醛滅菌:參照2.8.1執行。
3.4.3 環氧乙烷滅菌:滅菌準備,滅菌程序,注意事項參照2.6.3、2.6.4執行。
3.5 不耐熱手術用品的滅菌
目前,大量高分子材料被廣泛應用於醫療用品,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手術用品,包括心髒起搏器,人工心肺機,人工瓣膜,人工腎,整複手術材料,外科手術刀具,麻醉器材,各種導管,各種內窺鏡,節育器材等。這類用品,不能采用熱力滅菌,隻能用冷滅菌方法處理。
3.5.1 環氧乙烷氣體滅菌:環氧乙烷是良好的冷滅菌劑,適宜於不耐熱手術器械的滅菌。不耐熱手術器械大多是高分子材料,對環氧乙烷吸附較大,滅菌後環氧乙烷自然逸散的時間長,膠管等驅散時間為5-10天。用解析機可縮短為2h,具體操作參照3.2.2執行。
3.5.2 戊二醛滅菌:戊二醛可用於不耐熱手術器械的滅菌。如麻醉機附件,塑料橡膠製品等的滅菌。2%堿性、中性、強化酸性戊二醛均可應用,浸泡10h可達到滅菌。具體操作參照2.8.1執行。
3.6 手術用敷料的滅菌
傳統手術敷料分為紗布類、棉花類和布類三種,包括手術用紗布、紗條、棉球、手術巾,孔巾等。近年來,醫用紡織新材料得到廣泛應用,如聚丙烯傷口敷布,無紡布等,使用方便,安全。手術用敷料都是透氣性能好的材料,要求滅菌後幹燥保存,有效期為夏季7天,冬天10-14天,過期應重新滅菌方能使用。
3.6.1 壓力蒸汽滅菌:除極少數不宜用濕熱滅菌的敷料外,手術敷料壓力蒸汽滅菌。
3.6.1.1 滅菌前準備:方紗、孔巾和敷料用貯槽或包布包裹。
3.6.1.2 滅菌程序:參照2.1.4.1及2.1.4.2執行。下排氣壓力蒸汽滅菌敷料包的條件為:121℃,30min。滅菌後迅速排氣,敷料包幹燥後方能取出。預真空和脈動真空滅菌敷料包的條件為;132-134℃,4min,脈動次數需3次。
3.6.1.3 滅菌後處理:參照2.1.5執行。
3.6.2 環氧乙烷滅菌:按3.5.1執行。
3.6.3 紗布的於熱滅菌:凡上林抽紗布、紗條的滅菌,蒸汽不易穿透,適宜於幹熱滅菌。將準備好的紗布、紗條放入盒內,倒入融化的凡士林,待滅菌。需幹熱滅菌的凡士林紗布、紗條裝放不宜太多太厚。厚度不超過1.3cm,置烤箱內,溫度160℃,2h。
注射器材的滅菌
4.1 適用範圍
本節規定了非一次性使用的注射、輸液器具的滅菌要求。
4.2 注射器、輸液器的滅菌
4.2.1 滅菌前準備
4.2.1.1 注射器、輸液器用後,使用科室應將針筒、針頭、輸液膠管、頭皮針管分別浸泡於可殺滅乙肝病毒的消毒液內,可選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劑,1000mg/L 二氧化氯或05%過氧乙酸,30-60min,針筒、針頭孔、膠管內不應有氣體,消毒後送供應室處理。
4.2.1.2 注射器、輸液滴管、玻璃接頭洗滌方法
(1)用自來水清洗,並用適當洗滌劑洗刷王光亮,再將洗滌劑衝淨。
(2)浸泡在重鉻酸鉀硫酸洗液中4h以上,用自來水洗淨洗液。
(3)用蒸餾水衝洗兩次。
(4)亦可將注射器、輸液滴管、玻璃接頭放人清洗筐中用超聲清洗機清洗,然後用自來水衝洗幹淨,再用新鮮蒸餾水衝洗兩次。
4.2.1.3 針頭的清潔方法
(1)拆下的針頭用自來水浸泡
(2)放人加有清洗消毒劑的超聲清洗機內,超聲清洗30min,或浸人2-3%碳酸鈉或碳酸氫鈉溶液中煮沸15min,用針頭機衝洗,檢查針孔是否通暢。
(3)用自來水衝洗,再用新鮮過濾蒸餾水衝洗。
4.2.1.4 頭皮針管的清潔方法
(1)從消毒液中取出後注人3-5%過氧化氫溶液,放置12h。
(2)用自來水洗淨,再用新鮮過濾蒸餾水衝洗2-4次。
4.2.l.5 包裝用有篩孔的容器或雙層平紋細布,應清潔後再使用。包布應放在洗衣機中或專鍋洗淨、幹燥。
4.2.1.6 從zui後一次用新鮮過濾蒸餾水衝洗至滅菌開始不應超過2h。
4.2.2 壓力蒸汽滅菌
4.2.2.1 適用於玻璃注射器及非一次性使用輸液器的滅菌。
4.2.2.2 滅菌前檢查各部件性能是否良好用,排氣管是否通暢等,並嚴格遵照操作程序操作。
4.2.2.3 注射器包裝時,管芯應抽出,普通鋁飯盒、搪瓷盒無論加蓋與否均不能用於裝放注射器進行滅菌。
4.2.2.4 滅菌溫度與時間:注射器、輸液器的常用滅菌溫度為121℃,在合理包裝和裝放的情況下,注射器\輸液器的滅菌時間為30min,采用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時,溫度為134℃,滅菌時間4-6min.
4.2.2.5 滅菌後的注射器、輸液器放在櫃中,在幹燥條件下儲存,有效期為l~2周。
內窺鏡的消毒與滅菌
5.1 內窺鏡消毒與滅菌基本原則
5.1.1 根據內窺鏡在人體使用部位的不同,分別采用消毒或滅菌方法:
需滅菌的內窺鏡及其附件:腹腔鏡、關節鏡、腦室鏡、膀胱鏡等進人人體無菌部位或經外科切口進人人體的內窺鏡,以及進人破損粘膜的內窺鏡附件(如活檢鉗等)。
需消毒的內窺鏡及其附件:喉鏡、氣管鏡、支氣管鏡、胃鏡、腸鏡、乙狀結腸鏡、直腸鏡等進人人體自然通道與管腔粘膜接觸的內窺鏡。
5.1.2 使用過的內窺鏡原則上應先消毒後清洗,zui後在使用前根據內窺鏡類型要求再進行消毒或滅菌處理。
5.I.3 在用液體浸泡法消毒內窺鏡插管的同時,應對所有的通道用清潔劑、消毒劑與水進行衝洗。
5.1.4 被結核杆菌、肝炎病毒和艾滋病毒感染者使用過的內窺鏡,必須進行特殊的消毒和滅菌處理。
5.1.5 經化學消毒劑處理的內窺鏡,在使用前必須用無菌水進行衝洗以去除殘留的消毒劑。
5.2 內窺鏡清洗
5.2.1 纖維內窺鏡
(1)鑒於纖維內窺鏡的特殊情況,使用完畢應立即清洗,以免血液和粘液幹固後不易洗淨。洗滌時,先將軟管末端浸在含洗滌劑的溫水中(35CC左右),用紗布或海綿擦洗鏡體軟管部和彎曲部,並反複注人氣和水,使氣管和水管出水處粘附的汙物排出。活體組織檢查鉗的處理,應先清潔外套鋼絲、鉗瓣上和細胞刷上的汙物,孔道需用洗滌劑和清潔劑反複刷拭。
(2)將在洗滌劑中清洗過的插管、氣管、水管、孔道、活檢鉗等用清水衝洗,擦幹,放人消毒液中浸泡消毒。在洗滌與浸泡消毒液過程中。勿使操縱部弄濕。
(3)用75%乙醇紗布擦拭消毒纖維鏡頭部、軟管操縱部、各調節旋鈕、鉗道上端蓋板。
(4)消毒完畢,用無菌的生理鹽水充分衝淋插管和內管道,以便除去殘留消毒劑。
(5)當天不再繼續使用的內窺鏡,則將內管道*吹幹或用75%乙醇進行衝洗幹燥。
(6)用擦鏡紙蘸少許矽蠟塗擦端部鏡麵、導光束端麵和鉗瓣,以保持潔淨和防鏽。
(7)貯存時應將鏡體懸掛於幹燥的櫃內,彎角固定鈕應置於“自由位”,活檢鉗瓣應張開。
5.2.2 其他內窺鏡
如關節鏡、腹腔鏡、腦室鏡、膀脫鏡等,使用完畢後,除應充分清洗外,宜置真空幹燥器內抽幹後再沒人消毒液中,這樣可避免氣泡栓塞管道,影響藥物與管道內部的接觸。
5.3內窺鏡消毒與滅菌方法
內窺鏡的消毒與滅菌應物理法,對不耐濕熱的內窺鏡可選用化學消毒法。
5.3.1 壓力蒸汽滅菌:121℃作用20-30min,用於直腸鏡與直接喉鏡金屬部分的滅菌(但燈與電線部分的消毒采用化學消毒方法);121℃作用30min用於活體組織檢查鉗等進人破損皮膚粘膜的內窺鏡附件的滅菌。
5.3.2 環氧乙烷滅菌:在環氧乙烷滅菌器內,用 800mg/L環氧乙烷,於 55-60℃,相對濕度60-80%,作用6h。可用於各種內窺鏡的消毒與滅菌。
5.3.3 戊二醛浸泡消毒或滅菌:2%中性或堿性戊二醛,可用於各種纖維內窺鏡(如:氣管鏡、支氣管鏡、胃鏡、腸鏡等)和喉鏡的消毒及膀味鏡、腹腔鏡、關節鏡的滅菌。消毒需浸泡20ndn,滅菌需浸泡10h。內窺鏡在每天使用前與使用後需浸泡30min;每個病人使用後需浸泡20min(胃腸道鏡、呼吸道鏡);結核、艾滋病、肝炎病人使用後需浸泡45min。
5.3.4 煮沸消毒:煮沸20min,可用於直腸鏡與直接喉鏡金屬部分的消毒及某些內窺鏡附件(如咬口等)的消毒。
5.3.5 其他消毒方法:經工生部和省及直轄市批準的內窺鏡消毒劑和消毒器,具體用法見產品使用說明。
5.4 注意事項
5.4.1 病人作內窺鏡檢查前必須進行體檢,凡開放性結核病病人以及肝炎、艾滋病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應使用內窺鏡,並單獨進行特殊的消毒滅菌處理。
5.4.2 結核、肝炎和艾滋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應使用內窺鏡,病人與病人之間及每天使用前後均應對內窺鏡及其所用附件進行嚴格消毒。
5.4.3 對結核、肝炎和艾滋病人無條件使用內窺鏡的,必須在這些病人或攜帶者使用後,對內窺鏡及其所有附件用壓力蒸汽、環氧乙烷或戊二醛進行消毒。
5.4.4 操作人員應做好自我保護;操作時應穿戴一次性口罩、帽子、工作服以及手套。脫去手套要消毒雙手。有條件的可采取免疫措施。
一般診療用品的消毒
6.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一般常規使用的診療用品,包括接觸皮膚及殘表體腔、粘膜的器材。一般診療用品:壓舌板、聽診器、體溫表、血壓計、擴陰器、開口器、、舌鉗、胃腸減壓器、吸引器、引流瓶等。
6.2 耐熱、耐濕診療用品的消毒
6.2.1 煮沸消毒法:先將使用後的診療用品用含100mg/L有效氯消毒劑浸泡30min後,用自來水衝洗於淨,然後放入煮沸消毒器內,蒸餾水要浸沒被消毒物品,加熱至沸騰時開始計算時間,一般煮沸20min,被肝炎或結核杆菌汙染的診療用品煮沸30min,可達到消毒目的。
6.2.2 幹熱消毒:將擬消毒診療物品充分洗淨後放入箱內,物品間要留有空間,常用溫度160℃,消毒時間120min。
6.2.3 微波消毒:可用於部分診療用品的消毒,參照2.4執行。
6.3 不耐熱診療用品的消毒
擬消毒物品按常規處理後用化學消毒劑進行浸泡或擦拭消毒,消毒後的物品需用無菌水衝洗幹淨、晾幹、幹燥保存備用。
6.3.1 含氯消毒劑:常用的有漂白粉精、二氯異氰尿酸鈉、次氯酸鈉等。
根據有效氯含量稀釋成使用液,常用的濃度為:一般病人汙染後診療用品100mg/L有效氯,作用30min;肝炎和結核菌汙染的診療用品500mg/L有效氯作用30min。汙染嚴重時要加大消毒劑量和延長作用時間或作兩次消毒。
6.3.2 含碘消毒劑:一般病人汙染後診療用品500mg/L有效碘作用30min。有機物汙染嚴重的診療用品與鋁、碳鋼等製品不適宜用此法消毒。
6.3.3 過氧化物類消毒劑
6.3.3.1 過氧乙酸:一般病人用過的診療用品0.1%作用15min;肝炎和結核菌汙染的診療用品05%作用30min。適用於玻璃、塑料、陶瓷類診療用品的浸泡擦拭消毒。
6.3.3.2 二氧化氯:使用前可先活化,然後稀釋成使用液。一般病人汙染後診療用品500mg/L作用30min;肝炎和結核菌汙染的診療用品1000mg/L作用60min。
6.3.4 雙長鏈季鋁鹽消毒劑:可用於一般診療用品的浸泡和擦拭消毒,一般病人汙染後的診療用品3000mg/L作用30min。
6.3.5 戊二醛:使用2%中性或堿性戊二醛,一般消毒作用15min;肝炎與結核杆菌消毒作用45min。
醫務人員手的消毒
7.1 適用範圍
在進行外科手術前,要進行外科手消毒。為病人進行各種醫療檢查、護理操作前均應進行手的衛生消毒。凡是接觸傳染病病人,感染傷口及汙染物品之後等都應進行手的衛生消毒。
7.2 外科手消毒
手術前醫務人員剪短指甲,並使指甲平整、光滑。
7.2.1 消毒劑刷洗手、臂法:在流水肥皂洗手的基礎上,取無菌小刷蘸消毒劑約5ml塗抹手、臂。從指尖到肘上10cm。,兩手交替刷,注意指甲溝\指間、腕部等處,按順序進行,無遺漏,約2min,無菌水衝洗。換無菌刷子蘸取消毒液約5ml,刷手、臂2min後待幹或取無菌擦手巾擦幹。
7.2.2 先刷洗後消毒手、臂法
7.2.2.1 刷洗手、臂:取無菌刷蘸肥皂液,按一定順序無遺漏地刷洗三遍,共約l0min。先劇指尖、然後刷手、腕、前臂、肘部至上臂下1/2 段,每遍3min,特別要刷淨甲溝、指間、腕部。刷洗時,雙手稍抬高。每遍刷完用流水衝淨。衝洗時;水由手、上臂至肘部淋下,手不能放在zui低位,以免臂部的水返流到手。刷洗完用無菌小毛巾由手向肘部擦幹。手、臂不可觸碰他物,如誤觸他物,必須重新刷洗。
7.2.2.2 消毒手、臂
(1)擦拭法:雙手和前臂刷洗完畢,用無菌水衝洗幹淨後,將主要成份為洗必泰一醇(異丙醇或乙醇*消毒液3nd塗擦於手和前臂,過lmin左右即幹,然後戴上滅菌手套。)
(2)浸泡法:將雙手和前臂浸人消毒液內,液麵至肘上10cm。浸泡同時用小毛巾輕輕擦洗皮膚,手不可觸碰桶口。浸泡畢,擰於小毛巾或用無菌小毛巾、消毒紗布擦幹或晾於。5min
7.2.3 連續進行手術時的洗手消毒法:接連進行下一手術時,需重新按外科手消毒法進行。
7.3 衛生子消毒
醫務人員在各種操作前,應用肥皂流水衝洗雙手。進行各種操作後,進行手的衛生消毒。
7.3.1 進行各種治療、操作前:醫務人員用流水肥皂洗手,如果手上有可見的汙染,應延長洗手時間,上述方法連續2-3遍,擦幹後進行各種操作。
7.3.2 若接連進行治療和操作時,每接觸一個病人都應用肥皂流水洗手法或消毒水擦洗一遍。
7.3.3 接觸傳染病人後
7.3.3.1 醫務人員為特殊傳染病人檢查、治療、護理之前,可戴好一次性手套或無菌乳膠手套,每接觸一個病人應更換一付手套,操作結束可進行流水洗手。
7.3.3.2 若雙手直接為傳染病病人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人汙物之後,應將汙染的雙手浸泡於消毒液內2min,再用肥皂流水洗手法洗二遍後擦幹。
7.3.3.3 接連進行檢查、治療和護理病人時,每接觸一個病人後都應消毒液浸泡雙手2win,然後用清水衝洗手。或用消毒劑塗擦雙手後晾幹。水應用腳踏式或電磁感應開關。
7.3.4 接觸汙染物品、微生物實驗室操作後手的消毒:醫務人員接觸汙染物品之前,應戴好一次性手套或軋膠手套,然後進行操作;操作後脫掉手套用流水肥皂衝洗即可。如手直接接觸汙物者,操作後應將汙染的雙手浸泡於消毒液內2min後,再用肥皂流水洗手法洗二遍後擦於。
7.4 常用的消毒劑如下
(1)洗必泰一醇*消毒液:用洗必泰和醇(乙醇或異丙醇)等複配而成的消毒液。每次用3ml兩手搓幹或噴霧在手上均可達到消毒。
(2)有效含量為 5000mg/L的碘伏溶液。
(3)75%乙醇溶液。
(4)乙醇洗手劑:70%乙醇中加人02%新潔爾滅。可噴霧在手上,掛於可達到消毒作用。
皮膚與粘膜的消毒
皮膚與粘膜的消毒
8.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規定了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和病人皮膚與粘膜的消毒方法。
8.2 針刺部位的皮膚消毒
8.2.1 一般肌肉或靜脈部位注射前的皮膚消毒
8.2.1.1 用無菌棉簽浸潤2%碘酊,塗擦注射部位皮膚遍,作用Imin後,再用75%乙醇擦拭2遍,擦淨殘餘碘,幹燥後,即可注射。1
8.2.1.2 用無菌棉簽浸潤含有效碘5000mg/L的碘伏,直接塗擦注射部位皮膚遍,待半幹燥,即可注射。靜脈注射時,可用75%酒精棉簽脫碘。2
8.2.1.3 用無菌棉簽浸潤洗必泰一醇(乙醇或異丙醇)消毒,在局部塗擦2次,待其幹燥後,即可注射。
8.2.2 特殊穿刺部位的皮膚消毒:按8.2.l.1進行消毒
8.2.3 消毒範圍
肌肉、皮下及靜脈注射消毒方法主要是塗抹,以注射部位為中心,由內向外緩慢旋轉;逐漸塗擦,共2次,消毒皮膚麵積不小於 5cm x 5cm。血管內留置導管及其它部位分流導管和引流處每日按要求消毒處理後用無菌敷料封蓋。
8.3 病人手術刀口部位的皮膚消毒
8.3.1 準備
8.3.1.1 手術部位的皮膚應該用肥皂和水洗淨,用剪刀剪毛(假如需要),剪毛後以無菌紗布沾取肥皂和水擦拭。
8.3.1 器官移植手術和處於重度免疫抑製狀態的病人,術前可用除菌皂擦拭全身皮膚。
8.3.2 消毒方法可按8.2.1要求進行,消毒範圍應在手術野及其外10cm以上部位由內向外擦拭。
8.4 特殊微生物汙染的消毒皮膚
8.4.1 肝炎病毒汙染皮膚粘膜消毒
8.4.1.1 甲型肝炎和成型肝炎汙染手和皮膚的消毒:可采用0.1%過氧乙酸消毒液浸泡1-3min,或用異丙醇與洗必泰配製成的*消毒液等,擦拭作用3min。
8.4.1.2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丁型肝炎汙染皮膚粘膜的消毒:對於汙染的手,可用流水、肥皂洗手後用0.2%過氧乙酸消毒液或異丙醇一洗必泰消毒液浸泡5min,然後用水衝洗。
8.5 粘膜消毒
8.5.1 會陰部及陰道手術消毒
先用5000mg/L碘伏皂液棉球依次擦洗陰阜、兩側大腿內側上1/3,會陰及肛門周圍,然後剪除陰毛用溫開水衝洗外陰部,擦幹後用500mg/L碘伏液棉球塗擦外陰,注意在宮縮間歇時塗擦,以防藥物進人胎兒眼粘膜,待碘液*幹燥後喲需3-5min)同上法再次除藥。
子宮切除手術前一天晚上用有效碘250mg/L的碘伏或5000mg/L洗必泰溶液擦洗陰道一次,手術前2h,重複擦洗一次;陰道衝洗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或洗必泰水溶液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的潤滑膏作為導管潤滑劑,有利於防止泌尿係統感染。
8.5.2 口腔和咽部消毒
8.5.2.1 取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液或1%過氧化氫液含漱消毒,適用於口腔手術和術後消毒。
8.5.2.2 過氧化氫溶液、高錳酸鉀溶液、複方溶液等漱口,碘甘油或硝酸銀溶液局部塗抹,用殺菌牙膏刷牙,對口腔粘膜均能起到一定消毒效果。硼酸
8.6 新生兒臍帶消毒:用碘酒塗擦.
醫院室內空氣的消毒
9.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 GB15982-1995中規定的 1、11、111、IV類環境室內空氣的消毒。
9.2類環境的空氣消毒
1類環境包括層流潔淨手術室和層流潔淨病房。這類環境要求空氣中的細菌總數≤10cfu/m3,隻能采用層流通風,才能使空氣中的微生物減到此標準以下。
9.3.11類環境的空氣消毒
11類環境包括普通手術室、產房、嬰兒室、早產兒室、普通保護性隔離室、供應室無菌區、燒傷病房、重症監護病房。可選用下述方法:
9.3.1 循環風紫外線空氣消毒器:這種消毒器由高強度紫外線燈和過濾係統組成,可以有效地濾除空氣中的塵埃,並可將進人消毒器的空氣中的微生物殺死。按產品說明書安裝消毒器,開機器30min後即可達到消毒要求,以後每過15min開機一次,消毒15min,一直反複開機、關機循環至預定時間。本機采用低臭氧燈製備,消毒環境中臭氧濃度低於0.2mg/m3,對人安全故可在有人的房間內進行消毒。紫外線
9.3.2 靜電吸附式空氣消毒器:這類消毒器采用靜電吸附原理,加以過濾係統,不僅可過濾和吸附空氣中帶菌的塵埃;也可吸附微生物。在一個20-30m2的房間內,使用一台大型靜電式空氣消毒器,消毒30min後,可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可用於有人在房間內空氣的消毒。
9.3.3 注意事項
9.3.3.1 所用消毒器的循環風量(m3/h)泌須是房間體積的8倍以上。
9.3.3.2 有些小型的上述消毒器,經試驗證明不能達到L述消毒效果,則不宜用於11類環境空氣消毒。用戶可查驗其檢測報告和經生行政部門發證時批準的使用說明書。
9.3.3.3 11類環境均為有人房間,必須采用對人無毒無害,且可連續消毒的方法,故不推薦使用臭氧消毒器和化學噴霧消毒。
9.4Ш類環境的空氣消毒
這類環境包括兒科病房,婦產科檢查室,注射室、換藥室、治療室、供應室清潔區、急診室。化驗室、各類普通病室和房間,這類環境要求空氣中的細菌總數≤500cfu/m3認可采用下述方法.
9.4.1 上述9.3.1和9.3.2介紹的方法均可采用。
9.4.2 臭氧消毒:市售的管式、板式和沿麵放電式臭氧發生器均可選用。要求達到臭氧濃度≥20mg/m2,在RH≥70%條件下,消毒時間≥30min。消毒時人必須離開房間。消毒後待房間內門不到臭氧時才可進人(大約在關機後40min左右).氣味
9.4.3 紫外線消毒。可選用產生臭氧的紫外線燈,以利用紫外線和臭氧的協同作用。一般按每立方空間裝紫外線燈瓦數≥1.5w,計算出裝燈數。考慮到紫外線兼有表麵消毒和空氣消毒的雙重作用,可安裝在桌麵上方1米處。不考慮表麵消毒的房間。可吸頂安裝。也可采用活動式紫外線燈照射。上述各種方式使用的紫外線燈,照射時間一般均應大於30min。
使用紫外線燈直接照射消毒,人不得在室內。
使用的紫外線燈,新燈的輻照強度不得低於90uw/cm2,使用中紫外線的輻照強度不得低於70 uw/cm2,凡低於70 uw/cm2者應及時更換燈管。
測定紫外線強度應采用經過計量部門檢定的紫外線強度計,按2.3.2.4條件測定.
9.4.4 熏蒸或噴霧消毒:在沒有上述方法可選用時,可采用化學消毒劑噴霧或熏蒸消毒,常用的化學消毒劑有:
9.4.4.1 過氧乙酸:將過氧乙酸稀釋成3-5%水溶液,加熱蒸發,在60-80%相對濕度,室溫下,過氧乙酸用量按lg/m3計算,熏蒸時間2h。
9.4.4.2 過氧化氫複方空氣消毒劑:市售品以過氧化氫為主要成份,配以增效劑和穩定劑等,一般用量按過氧化氫計算,采用噴霧法,在相對濕度60-80%,室溫下作用30min.50mg/m3
9.4.4.3 季銨鹽類消毒液:采用雙鏈和單鏈季銨鹽,配以增效劑和穩定劑製成的空氣消毒劑。每立方米噴1.2ml折合藥物濃度10mg/ m3左右),作用30min。
9.4.4.4 含氯消毒劑:用酸性增效劑和M氯異氰胭酸鈉幹粉相混而製成的氯煙熏劑或酸氯煙熏劑,可用於空氣消毒,點燃後產生強大的殺菌性氣體。在室溫20℃,相對濕度≥70%條件下,用藥,點燃後關閉門窗,作用l-2h。1.5mg/ m3
9.4.4.5 注意事項:
(1)所用消毒劑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已在有效期內。
(2)消毒時室內不可有人。
(3)甲醛不宜用於空氣消毒,因有致癌作用。
9.5.lV類環境的消毒
9.5.1 上述9.2-9.4中的方法均可選用。
9.5.2 中草藥消毒劑:有些中草藥消毒劑對空氣中微生物有殺滅作用,可用於lV類環境消毒,使用方法和用量可按說明書進行.
餐具和衛生潔具的消毒
10.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病人日常生活的一些用品(餐具、臉盆等),分泌物和排泄物盛具(尿壺、便器、痰杯等),清潔用具(抹布、拖把等)的消毒。應按照汙染程度及其潛在危險性,采用清潔或消毒處理。
10.2 餐具的清潔和消毒
影響餐具消毒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清洗的程度,這些器具清洗不*,留有食物殘渣和油膩時,對消毒效果影響很大。為保證餐具的消毒效果,要嚴格執行一洗,二涮,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工作程序。10.2.1 配膳室餐具的消毒:餐具用後首先*清洗去汙再消毒.
消毒方法有:
10.2.1.1 流通蒸汽消毒20min(溫度為100℃);
10.2.1.2 煮沸消毒15min;
10.2.1.3 遠紅外線消毒箱,溫度達到125℃,維持15min,滅菌後應待溫度降至40℃以下再開箱,以防止碗盤炸裂;
10.2.1.4 自動衝洗消毒洗碗機消毒;
10.2.1.5 化學消毒:不具備熱力消毒的單位或不能使用熱力消毒的食具可采用化學消毒法。
(1)含氯消毒劑:用25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5-10min;
(2)200mg/l二氧化氯溶液浸泡15min;
(3)0.1%過氧乙酸溶液浸泡15min。
消毒後的餐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應用自來水衝洗,去除殘留消毒劑後,存放在清潔密封的容器內,以免再次汙染。
10.2.2 病人餐具:個人,用後清洗幹淨,晾於,自己保存,兒科病人的餐具應統一由配膳室收回,按配膳室餐具清洗,消毒常規處理,患兒不應自己保管餐具。
10.2.3 嬰兒奶瓶、盛奶器等奶具清洗於淨後,經壓力蒸汽滅菌後備用。奶頭用清水衝淨,煮沸消毒。煮沸時間從水沸騰時算起,不得小於15min,幹燥貯存,24小時更換。
消毒處理後的餐具要求:清潔,幹爽,無油膩,無油垢,無汙物,不得檢出大腸菌群、致病菌和HBsAg
10.2.4 傳染病人餐具:傳染病區餐具應單獨處理,個人。
10.2.4.1 煮沸15-20min,剩餘食物煮沸15-20min後方可棄倒。
10.2.4.2 清洗去汙。
10.2.4.3 煮沸30min,流通蒸汽消毒30min或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峭毒後清水衝洗)保存備用。
10.3 痰杯的消毒
痰杯個人,根據痰量及時更換,用後洗淨,煮沸消毒20min或以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洗淨,幹燥保存備用。感染性病人的痰杯,應先以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lh後倒掉,清洗去汙,再煮沸消毒30min或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洗淨,幹燥保存備用。
10.4 臉盆
個人,平時保持清潔,患者出院後,先清洗去汙後,浸泡於消毒劑內(見10.2.1.5),取出衝洗幹淨或煮沸消毒20min備用。傳染病人臉盆先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或煮沸消毒30min,取出衝洗幹淨備用。
10.5 便器的消毒
10.5.1 病房便器:用畢倒掉糞尿,有汙垢時用清潔劑去汙,清水衝淨後,浸泡於100mg/L有效氯消毒液內30取出衝洗幹淨,幹燥保存備用。
10.5.2 重症病人便器:個人,每次用畢倒掉糞尿,刷洗於淨繼續使用,每周消毒二次,方法同普通病人便器常規消毒法。
10.5.3 傳染病人的便器:排泄物及嘔吐物按19。6處理後糞尿倒入廁所,便器以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後用清潔劑刷洗幹淨,再浸泡於500mg/L有效氯消毒液30min,取出衝洗幹淨備用,消毒液每日更換1次。
10.6 抹布、拖把的消毒
10.6.1 擦床抹布(小毛巾):采取一床一巾濕掃法,用後在250m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min,清洗幹淨,曬幹備用。
10.6.2 治療室、換藥室、辦公室等抹布分別使用,不得混用。用後消毒液浸泡再用清水洗淨,曬幹備用。使用時可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進行擦拭。
10.6.3 拖把:應有明顯標記,嚴格分區使用。(1)一般病室、辦公室、走廊每次使用後清水衝洗,懸掛晾幹備用。(2)傳染病區:使用後應先消毒,用1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水清洗幹淨,然後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ndn,懸掛晾幹備用。(3)治療室,換藥室等視地麵汙染程度,有無膿血汙染,采用(1)或(2)消毒祛。
醫院各種物體表麵的消毒
11.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GB15982-1995中規定的Ⅰ、Ⅱ、Ⅲ、Ⅳ類環境室內物體表麵的消毒。
11.21.11 類環境物體表麵的消毒
工類環境包括層流潔淨手術室。層流潔淨病房。
Ⅱ類環境包括普通手術室產房、嬰兒室、早產兒室、普通保護性隔離室、供應室無菌區、燒傷病房、重症監護病房。Ⅱ類環境要求物體表麵的細菌總數≤5cfu/cm2,這兩類環境應采取消毒方法。
11.2.1 地麵消毒
醫院地麵經常受到病人排泄物、嘔吐物、分泌物的汙染,由於人員的流動量大,如果不能及時清除地麵汙染,極易造成病原菌的擴散。
11.2.1.1 當地麵沒有明顯汙染情況下,通常采用濕式清掃,用清水擦拖地每日1—2次,清除地麵的汙穢和部分微生物。
11.2.1.2 當地麵受到病原菌汙染時,通常采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或0.2%過氧乙酸溶液拖地或噴灑地麵。被肝炎病毒汙染的表麵可用含有效氯100mg/L的消毒劑溶液擦洗。
11.2.1.3 對結核病人汙染的地麵,可用0.2%過氧乙酸消毒液或用5%煤酚皂溶液擦洗。
11.2.2 牆麵消毒
醫院牆麵在一般情況下汙染程度輕於地麵,通常不需進行常規消毒。當受到病原菌汙染時,可采用化學消毒劑噴霧或擦洗,牆麵消毒高度一般為2-2.5米高即可。
11.2.2.1 對細菌繁殖體、肝炎病毒、芽胞汙染者,分別用含有效氯250-500mg/L、2000mg/L與2000—3000mg/L的消毒劑溶液噴霧和擦洗處理,有較好的殺滅效果。噴霧量根據牆麵結構不同,以濕潤不向下流水力度,一般為50-200mL/m2。
11.2.2.2 過氧乙酸消毒:將過氧乙酸配製成0.2%水溶液,進行牆麵噴灑和擦洗。
11.3.2.3 病房各類用品表麵的消毒病房內用品有桌子、椅子、凳子、床頭櫃等。
一般情況下室內用品表麵隻進行日常的清潔衛生工作,用清潔的濕抹布或季銨鹽類消毒液,每日2次擦拭各種用品的表麵,可去除大部分微生物。
當室內各種用品的表麵受到病原菌的汙染時必須采取嚴格的消毒處理。
11.2.3.1 含有效氯200-500mg/L的消毒劑溶液、0.2mg/L過氧乙酸溶液、含有效碘250-500mg/L的碘伏,可擦拭或噴灑室內各種物品表麵。
11.2.3.2 紫外線燈照射:
(1)懸吊式或移動式紫外線燈消毒時,離汙染物表麵不宜超過1米,消毒有效區為燈管周圍1.5-2米。(2)紫外線燈管表麵必須保持清潔,每1-2周用酒精紗布或棉球擦拭一次,照射時間根據燈管強度及所殺滅病原微生物而定,時間不得少於30min。
(3)高強度。低臭氧紫外線殺菌燈,照射30-60min,對物品表麵消毒效果可靠。
11.2.4 其它表麵的消毒
包括病曆夾、門把手、水、門窗、洗手池、衛生間、便池等物表,這些地方容易受到汙染.通常情況下,每天用潔淨水擦抹刷洗處理,保持清潔。
當受到病原微生物汙染時參照11.2.1.2與11.2.1.3方法。
病曆夾、門把手、水等金屬製品,采用0.5-1%戊二醛溶液進行表麵消毒。
11.2.5 床單位的消毒:床單位包括病床、床墊、枕芯、毛毯、棉被、床單等。
一般情況下在日光下暴曬6h以上可達到消毒目的。
臭氧消毒;可采用床單位臭氧消毒器進行消毒,按說明書操作。
Ⅲ類環境物體表麵的消毒Ⅲ類環境包括兒科病房、婦產科檢查室、注射室、換藥室、治療室、供應室清潔區、急診室。化驗室、各類普通病房和房間。Ⅲ類環境要求物體表麵的細菌總數≤10cfu/cm2。可以采用以下消毒方法。
11.3.1 上述11.2介紹方法均可采用。
11.3.2 配製1000mg/L洗必泰溶液,對各種汙染的表麵進行噴灑或擦洗。
11.3.3 治療室、注射室、換藥室、化驗室的各種物表及台麵等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濕拖把拖地。
11.4. Ⅳ類環境物體表麵的消毒
Ⅳ類環境包括傳染病科及病房,Ⅳ類環境要求物體表麵細菌總數≤15cfu/cm2。
11.4.1 參照11.2方法執行。
檢驗相關器材與環境的消毒
12.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檢驗科工作場所的空氣、表麵、器材、廢棄標本及工作人員(合臨時工和參觀學習人員)的消毒.檢驗科的工作場所可分為清潔區、半汙染區和汙染區。清潔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加息室、儲藏室、培養基室和試劑室伴汙染區指衛生通道室;汙染區包括標本存放處理室、臨床生化檢驗室、臨床微生物檢驗室、臨床免疫檢驗室、動物實驗室等;有的醫院有臨床檢驗研究室、專業檢驗室如病毒性肝炎檢驗室、結核病檢驗室等,可根據所研究或檢驗內容確定其屬清潔區或汙染區。清潔區和汙染區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點有所不同,若分工不細,清潔區和汙染區無明顯界限,則按汙染區處理。
12.2 汙染區的消毒
12.2.1 表麵消毒
122if 桌椅等表麵的消毒:每天開始工作前用濕布抹擦一次;地麵用濕拖把拖擦一次,禁用幹抹幹掃,抹布和拖把等清潔工具各室,不得混用,用後洗淨晾幹。下班時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過氧乙酸溶液抹擦一次。地麵的消毒:用2倍濃度上述消毒液拖擦。
12.2.1.2 各種表麵也可用便攜式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近距離表麵照射消毒。
12.2.1.3 若被明顯汙染,如具傳染性的標本或培養物外溢、濺潑或器皿打破、灑落於表麵,應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過氧乙酸溶液灑於汙染表麵,並使消毒液浸過汙染物表麵,保持30-60min。,再擦,拖把用後浸於上述消毒液內lh。
12.2.1.4 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結核杆菌汙染,應用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5%過氧乙酸溶液擦拭,消毒30min;對結核杆菌汙染表麵也可用5%煤酚皂溶液擦拭,作用l-2h。
12.2.1.5 檢驗單送出前用便攜式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距檢驗單麵不高於3.0cm緩慢移動,照射3-5秒鍾,必須兩麵照射;也可用甲醛消毒器熏蒸消毒。
12.2.2 空氣消毒
12.2.2.1 常規處理參照9.4。
12.2.2.2 對明顯產生傳染性氣溶膠的操作(攪拌、研磨、離心等),特別是可通過呼吸道傳播又含有高度傳染性微生物(炭疽杆菌、結核杆菌、球抱子菌、組織胞漿菌、軍團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的操作,應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使櫃內空氣經細菌濾器或熱力殺菌通道排出室外,櫃內形成負壓;或在風筒式紫外線空氣消毒器的進風口鄰近進行,使產生的微生物氣溶膠立即經紫外線風筒消毒.
12.2.2.3 要求嚴格無菌的操作如傾倒培養基、菌種轉種和細胞轉瓶等,應在100級潔淨間或100級淨化操作台櫃內進行,使空氣經初效\中效及濾器進人室(櫃)內,形成正壓,極大限度地減少汙染、但應注意及時更換濾器,定時檢測濾效。
12.2.3 器材消毒:除已知無傳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過臨床檢驗標本的器材泡括臨床生化檢驗室)均視為具有傳染性,應進行消毒處理。
12.2.3.1 金屬器材
(1)小的金屬器材如接種環,可用酒精燈燒灼滅菌。當接種環上有較多物品,尤其是液體時,應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種環烤幹後再緩慢伸人火焰燒灼,以免發生爆裂或濺潑而汙染環境;
(2)較大的金屬器材或有鋒刃的刀剪受汙染後不宜燒灼滅菌,可煮沸10-30min,或用2%堿性/中性戊二醛溶液或8%甲醛一乙醇溶液(用70%乙醇配成20%福爾馬林溶液)浸泡3h後,清洗、瀝幹,再用於熱或壓力蒸汽滅菌。
12.2.3.2 玻璃器材
(1)采標本的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凡曾受汙染的吸管、試管、滴管、離心管、玻片、玻棒、玻瓶、平皿等,應立即沒人洗滌劑或肥皂液中,再煮沸15-30min,反複洗刷,瀝幹,37℃-60℃烘幹。也可用消毒液如l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後再洗;
(2)曾裝過含蛋白質較多的液體如血清、唾液、胃液等的玻璃容器,用含有效氯 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
(3)接種培養過的瓊脂平板應壓力蒸汽滅菌30min,趁熱將瓊脂倒棄,再刷洗;
(4)刷洗後用於生化檢驗或免疫學檢驗者,可浸泡於重鉻酸鉀一濃硫酸清潔液內24h後,*衝洗,zui後用蒸餾水衝洗3遍,瀝於,烘幹後再用;
(5)用於微生物檢驗者,吸管一端應塞少量棉花;管或瓶應有塞,再用牛皮紙包好,不宜用報紙包,因油墨氣味可能影響細胞或細菌生長,包好後可用於熱160℃2h滅菌,待冷至40℃以下才能開烤箱的門,以免玻璃炸裂;若箱內易燃物品冒煙或發生焦味,應立即切斷電源並關閉氣孔;切勿開啟箱門以免供氧導致燃燒;也可用壓力蒸汽121℃,102.9kPa(1.05kg/cm2滅菌15-30min,吸管應直放,空試管和空瓶口應朝下,且不能*密閉,帶螺旋帽的管瓶,滅菌時應將螺旋帽放鬆,玻塞容器滅菌時應在塞子與容器間填一紙條以利氣體流通,滅菌後再塞緊。
12.2.3.3 塑料製品
(l)一次性使用的塑料製品如薄膜手套、無紡布帽子、工作衣、口罩等用後放汙物袋內集中燒毀;
(2)耐熱的塑料如聚丙烯、聚碳酸酯、尼龍及聚四氟乙烯製的器材,可用肥皂或洗滌劑溶液煮沸15-30min,洗淨後,用壓力蒸汽121℃102.9kPa滅菌20-30min;
(3)不耐熱的聚乙烯、聚苯乙烯,可用0.5%過氧乙酸或l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一60min,再洗淨,晾幹;也可用環氧乙烷滅菌器滅菌,800mg/L,於55-60℃和相對濕度60-80%,作用4-6h;若為薄膜或板也可用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照射l—3秒;
(4)一般血清學反應使用過的塑料板可直接浸人1%鹽酸溶液內2h以上或過夜;對肝炎檢驗的反應板可用0.5%過氧乙酸或1%過氧戊二酸溶液或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4h後,洗淨再用。
12.2.3.4 橡膠製品;橡膠製品如手套、吸液管(球)受汙染後可用肥皂或0.5%洗滌劑溶液煮沸15-30min,煮時吸液管(球)內應無空氣,全部浸人本內,清洗後晾幹;必要時再用壓力蒸汽,115℃滅菌40min。
12.2.3.5 紡織品:棉質工作服、帽子、口罩、鞋套等放汙物袋內,送洗衣房清洗,每周2次,有明顯汙染時,可隨時用500mg/L含氯消毒劑,作用30-60min,或壓力蒸汽121℃,15- 30min.
12.2.3.6 貴重儀器
12.2.3.6.1 貴重儀器如顯微境、分光光度計、離心機、天秤、酶標檢測儀、細胞計數器、血液生化分析儀、氣相色譜儀、冰箱、培養箱等不宜加熱,不能用消毒液浸泡。局部輕度汙染,可用2%堿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或5000mg/L洗必泰酒精溶液擦拭;汙染嚴重時,可用環氧乙烷消毒,見2.6。
12.2.3.6.2 若離心時離心管未密閉,試管破裂,液體外溢,應消毒離心機內部,特別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結核杆菌汙染時,宜用2%堿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擦拭;或整機用環氧乙烷消毒,在55-60℃,相對濕度60-80%,800mg/L 密閉消毒櫃內消毒6h。
12.2.4 手的消毒
(1)工作前、工作後、或檢驗同類標本後再檢驗另一類標本前,均須用肥皂流水洗手l-2min,握手使泡沫布滿手掌手背及指間至少10秒鍾,再用流水衝洗,若手上有傷口,應戴手套接觸標本。水應用腳踏式或自動開關;肥皂應保持於燥或用瓶裝液體肥皂;每次用時壓出;洗手後采用紅外自動幹手機將手吹幹或用消毒紙巾、紗布或手巾擦幹,不宜設置公用擦手巾;
(2肝炎或結核專業檢驗室工作人員應戴手套,當明顯受致病菌汙染,或從事烈性菌如霍亂、布氏杆菌病、炭疽等檢驗後,應立即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min,然後用清水衝洗。
12.2.5 廢棄標本及其容器的消毒處理
(1)采集檢驗標本或接觸裝有檢驗標本的容器,特別是裝有肝炎和結核病的檢驗標本者,應帶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後放收集袋內,集中燒毀;可反複使用者用後放消毒液內集中消毒;無手套時可用紙套使皮膚不直接與容器表麵接觸,用後將紙放人汙物袋內燒毀;
(2)夾取標本的工具,如鉗、鑷、接種環、吸管等,用後均應消毒清潔,進行微生物檢驗時,應重新滅菌,金屬工具可燒灼滅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製品可幹熱或壓力蒸汽滅菌;
(3)廢棄標本如尿、胸水、腹水、腦脊液、唾液、胃液、腸液、關節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克或二氯異氰尿酸鈉2克,攪勻後作用2-4h倒人廁所或化糞池;痰、膿、血、糞(包括動物糞便)及其它固形標本,焚燒或加 2倍量 25000-50000mg/L有效氯的漂白粉溶液或二氯異氰尿酸鈉溶液,拌勻後作用2-4h;若擬為肝炎或結核病者則作用時間應延長至6h後倒廁所或化糞池;
(4)盛標本的容器,若為一次性使用的紙質容器及其外麵包被的廢紙,應焚毀;對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 15ndn,也可用 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或二氯異氰欣吸挪用微浸泡2-6h消毒液每日更換,消毒後用洗滌劑及流水刷洗,瀝幹:用於微生物培養采樣者,用壓力蒸汽滅菌後備用;
(5)廢棄標本及其容器應有專門密閉不漏水的汙物袋(箱)存放,專人集中、燒毀或消責負天至少處理一次。
12.3 清潔區的消毒
12.3.1 清潔區若無明顯汙染,每天開窗通風換氣數次,濕抹擦桌麵、椅麵及地麵一次,保持清潔;每周(或有明顯微十物汙染時)應用消毒液如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1000mg/L過氧乙酸溶液抹擦桌、椅、門、窗及地麵,地麵消毒濃度應加倍;所有清潔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不得與汙染區或半汙染區共用。
12.3.2作人員每次下班前應用肥皂流水洗手l-2min.
12.4 半汙染區的消毒
12.4.1 空氣、桌、椅、門、窗消毒同清潔區,地麵消毒同汙染區。
12.4.2 拖鞋每天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或擦抹一次。
12.4.3.工作衣和帽每周換洗兩次;結核病專業檢驗室工作人員,每次連續佩戴口罩不得超過4h,每次用後放人密閉汙衣袋(箱)內,待壓力蒸汽滅菌後再用,工作衣若有明顯致病菌汙染或從事烈性菌標本檢驗後,應隨時更換;並用壓力蒸汽滅菌。
感染病區的消毒
13.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感染病病區和感染病門診部的消毒。
13.2 汙染區消毒
汙染區指被病人直接汙染的環境。
13.2.1 病室空氣的消毒:參照9.3.9.4執行。
13.2.2 病室環境表麵消毒:參照11.2、113.執行。
13.2.3 診療用品的消毒:參照6.2、6.3執行。
13.2.4 病人生活用品的消毒
13.2.4.1 臉盆、痰杯、餐具、便器每個病人,每周和終末消毒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劑溶液浸泡l-2h或煮沸lh。暖瓶外表每日用含有效氯300mg/L的消毒劑溶液擦拭,瓶塞在終末消毒時應煮沸5min再用。
13.2.4.2 書報、信件、錢幣用甲醛消毒箱消毒3h、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消毒15min或壓力蒸汽滅菌。
13.2.5 病人衣服、被褥的消毒
13.2.5.1 衣服、床單、被套等有類送洗衣房煮沸消毒或5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min,烈性傳染病人用過的上述物品先用壓力蒸汽滅菌後,再洗滌。床墊、被、褥和不耐高溫的化纖。毛料用福爾馬林黃蒸消毒或600-800mg/L環氧乙烷,作用4h。也可用床單位消毒器進行消毒。
13.2.5.2 病人自帶小件衣物可用微波消毒後,交家屬帶回。
13.2.6 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手的消毒:醫務人員在給病人進行檢查、注射、護理等操作前應用肥皂揉搓流水衝洗雙手;在給同病種每一病人操作後應洗手或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擦手,然後再給另一病人操作。但在給不同病種病人操作間,應用肥皂揉搓流動水衝洗雙手,再用消毒劑浸泡2min。參照7.3、7.4執行。
13.3 半汙染區消毒
半汙染區是指有可能被病人間接汙染的地區,包括病室的二道間(緩衝向)、內走廊、醫護辦公室、治療室及凡醫護人員穿白大衣出人的輔助房間。
13.3.1 空氣消毒
13.3.1.1 定時開窗通風,每天至少2次c
13.3.1.2 空氣消毒器消毒或用紫外線燈照射每次l-2h。
13.3.1.3 每月用氣溶膠噴霧消毒一次,可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過氧化氫消毒液)。複方
13.3.2 半汙染區內物品的消毒
13.3.2.1. 病曆、化驗單、處方、飯票、各種報表等可用高強度紫外線消毒器消毒。
13.3.2.2 桌椅、藥櫃、病曆櫃、冰箱、操作台麵、機、飯車、推車、暖瓶等每日消毒一次或酌情每周l-2次,用含氯消毒劑300mg/L擦拭(汙物桶應浸泡),茶杯、暖瓶塞可煮沸消毒。
13.3.2.3 地麵每天用清水拖地三次,含氯消毒劑500rng/L拖一次。
供應室的消毒
14.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各級醫院供應室的空氣消毒、環境表麵消毒及用品消毒。供應室工作人員必須掌握消毒知識,嚴格區分三類物品:汙染物品、清潔物品、無菌物品,嚴格劃分三個區域:汙染區、清潔區、無菌區(汙染區指汙物回收、分類的區域;清潔區也稱消毒區,指消毒、清洗、幹燥、檢驗、維修、包裝的區域;無菌區也稱潔淨區,指滅菌、儲存、發成的區域)。人流、物流分開,由汙到潔,不得逆流與穿梭,以保證醫療質量。
14.2 室內空氣消毒
參照9.3、9.4執行。
14.3 環境表麵的消毒
參照11.執行。
14.4 醫療用品的消毒與滅菌
14.4.1 手術器械和用品的滅菌:參照3.1執行。
14.4.2 注射用品滅菌:參照4.2執行。
14.4.3 傳染病人或可疑傳染病人使用過的醫療器械;由使用單位做初步處理,浸泡在1000mg/L含氯消毒劑中30minn,然後用包布雙層包好,並注明“隔離”標記;再按常規清洗,消毒或滅菌。
14.5 供應室物品的消毒
14.5.1 供應室各種物品車要有“汙”“潔”標記,專車。發放無菌物品的車用後必須用0.2%過氧二酸溶液或含5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後,方能進人無菌區c回收汙染物品的車,每次用後立即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含l0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
14.5.2 無菌物品儲存架、櫃,每日用含250-5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或0.1%-0.2%過氧乙酸溶液擦拭一次。
14.6 供應室物品使用注意事項
14.6.1 各種包布;(例如治療包、器械包等包布)要一用一洗一更換,保證無缺損。
14.6.2 所有無菌物品存放於無菌室,要注明名稱、滅菌日期,有效期。夏季周,冬季天,凡過期物品一律不可發放使用。10-141
14.6.3 用儲槽或特製滅菌盒存放敷料、空針,進人壓力蒸汽滅菌鍋前,先打開篩孔的蓋板、嚴禁鋁飯盒或搪瓷盒密閉容器裝放注射器、敷料等醫療器械和用品進行壓力蒸汽滅菌。
14.6.4 使用一次性輸液器,發放時要檢查有效日期,不得重複使用。使用後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由使用單位立即浸泡在500mg/L含氯消毒液30min,再交供應室毀形,統一回收處理。
口腔科的消毒和滅菌
15.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各級醫院和診所口腔科的消毒和滅菌。
15.2 口腔檢查器材的消毒滅菌
口腔檢查器械指鑷子、壓舌板、口鏡、探針、彎盤等,可盡量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後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20min後,作無害化處理。反複使用的器械需先進行初步浸泡消毒後,再清洗,*去除粘著物。消毒方法如下:
15.2.1 於熱消毒參照2.2執行。
15.2.2 壓力蒸汽滅菌: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121℃,30min;預真空壓力滅菌,132℃,40min,參照2 .1.4執行。也可用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參見2.1.3.2.4。
15.2.3 消毒藥物浸泡:2%戊二醛浸泡30min,參照2.8.1執行。或過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參照2.8.2執行
15.3 牙鑽的滅菌
牙鑽結構複雜,且經常接觸破損的粘膜,有血液汙染,屬高度危險性物品,必須滅菌。
15.3.1 壓力蒸汽滅菌:121℃30min,或132℃,4min,也可用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作裸露滅菌。參見2.1.3.2.4..
15.3.2 固體熱源滅菌:采用石英晶體消毒器,亦叫“瞬間消毒器”,將牙鑽插人消毒器內,溫度上升至 200℃,作用 10秒鍾。
15.3.3 微波:采用小型箱式微波快速消毒器,作用Imin。
15.3.4 消毒藥物浸泡:2%戊二醛浸泡10h,參照2.8.1執行。
15.4 一般診療用品的消毒
參照6.2,6.3執行。
15.5 診療環境的消毒
汽、水槍、高速渦輪機鑽使用時,對環境中空氣和物品的汙染比較嚴重,應進行常規預防性消毒
15.5.1 口腔門診患者,在檢查治療前先用1%過氧化氫或500mg/L洗必泰漱口,可使口腔內微生物的數量明顯下降,從而使空氣中的微生物數量下降。
15.5.2 診療室地麵、工作台麵: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含500mg/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擦拭和拖地麵。當地麵明顯被汙染時,用含氯消毒劑消毒,見11.2.1.2。
15.5.3 空氣消毒:在每日開診前及工作結束後進行,參照9.4執行。
15.5.4 每周進行一次*清潔消毒,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或噴灑桌麵、椅子、門窗、牆麵。地麵等,然後進行空氣消毒.
洗衣房的消毒
16 .1適用範圍
適用於醫院洗衣房的消毒.包括全院病人衣服、被單和醫護人員的一般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工作,但不負責手術衣和隔離衣的滅菌。
洗衣房劃分為汙染區(收集、分檢、清點、處理及清洗衣服、被單)及清潔區(供晾或烘幹、縫補、熨燙、招疊、儲存及發送洗淨衣被和辦公)。汙染衣被未經洗滌不得進人清潔通道及清潔區,各區受汙染程度不同,消毒方法也有所不同。
16.2 衣被的收集袋和接送車的清潔消毒
16.2.1 每個病區應有3個衣被收集袋,分別收放有明顯汙染的病人衣被、一般病人衣被及醫護工作人員的工作衣服。帽子和口罩。衣被收集袋應保持密閉直至清洗。也可定時、*收集工作人員衣物,及時發送至洗衣房。
16.2.2 接送衣被均用推車,接衣後及送衣前的推車均應用清水或1%洗滌劑溶液擦拭一次;接運傳染病房、結核病房、燒傷病房及有明顯汙染衣被後的推車應用0.5%過氧乙酸或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也可用500mg/L氧化氯溶液擦拭。
16.2.3 一次性使用衣被收集袋用後燒毀。非一次性者用1%洗滌液,90℃以上熱水在洗衣機中消毒25min。
16.3 嚴禁在病房內清點或處理傳染病人,特別是肝炎、結核病人及傳染性物質所汙染的衣被,工作人員應戴手套和口罩,穿工作衣.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後燒毀;可重複使用者,用90℃以上熱水消毒25min。
16.4 衣被的洗滌消毒
病人衣被和醫護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必須分機或分批洗滌。嬰兒衣被應單獨洗滌,不可與其它衣被混洗。根據衣被受汙染程度可分別用專機洗滌,特別是傳染病人(肝炎、結核等)、燒傷病人的衣服應專機洗滌,無條件時也應先洗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帽子和口罩;再洗病人一般衣被、汙染衣被,zui後洗傳染性病人、燒傷病人的衣被。
16.4.1 一般衣被的洗滌消毒:一般衣被指無明顯汙染及無傳染性的衣被,將衣被收集袋打開,棉質衣被用1%洗滌劑溶液70℃以上溫度(化纖衣被隻宜40-45℃)在洗衣機內洗25min,再用清水漂洗。16.4.2 傳染病房和燒傷病房的衣被,必須用l-2%洗滌劑溶液於90℃以上洗30min或70℃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滌30-60min,然後用清水漂淨。烈性傳染病人的衣服應先用壓力蒸汽滅菌後,再送洗衣房洗滌;或燒毀。
16.4.3 有明顯血、膿、便汙染的衣被,視為傳染性衣被。在用熱水洗滌前,先用冷洗滌液或1-2%冷堿水將血、膿、便等有機物洗淨,將該洗液煮沸消毒,再按傳染性衣被洗滌消毒。
16.4.4 晾(烘汗、熨燙、把疊、儲存衣被:對工作人員和病人衣被;一般汙染和有傳染性的衣被洗滌消毒後應分區或分批晾(烘)幹。熨燙、招疊和儲存,不宜混雜。熨燙時要特別注意曾受或易受汙染之處。新生兒、嬰兒衣被應有烘幹、熨燙、折疊、儲存衣被處,不可與其他衣被混淆。
16.5 洗衣地(機)的消毒
洗衣地(機)洗衣後,特別是洗可能有傳染性的衣被後,應用90℃以上的熱水或消毒劑消毒。
16.6 洗衣房的環境清潔消毒
16.6.1 洗衣房汙染區的清潔消毒:上班時打開窗戶、保持良好通風,下班時將地麵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劑溶液拖地一次。
16.6.2 洗衣房清潔區的保潔:上班時開窗通風一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麵、地麵,保持清潔。下班時關閉門窗,減少灰塵和風沙,地麵用清水拖擦一次。
16.7 洗衣房人員的洗消
洗衣房工作人員工作前後,特別是處理了汙染衣被或具有傳染性的衣被後,必須用肥皂流水洗手,即使戴手套,工作完後也應用流水洗手,汙染區的工作人員工作時應穿工作服,工作完後脫下工作服,工作服每天換洗一次。離去時應進行淋浴。
太平間的消毒
17.1 適用範圍
本節規範適用於醫院太平間的空氣、地麵、台麵、門等環境表麵、屍體冷藏箱、搬運屍體的工具、死者衣物、屍體等的消毒處理。
17.2 有關要求
17.2.1 太平間設備應簡單、實用,便於清洗、隔離、消毒,並有防蠅、防鼠設施。
17.2.2 太平間應有健全的管理製度。屍體管理要有專人負責,隨叫隨到。建立接運屍體、存取屍體、清潔衛生和消毒、冷藏操作製度,以保證各項消毒措施的實施。
17.2.3 選擇消毒方法時應遵循簡單、方便、安全、有效的原則,並注意個人防護.
17.3 停屍房空氣的消毒
停屍房空氣汙染往往比較嚴重,主要來自屍體散發的細菌和異味,但工作人員一般不在室內久留,所以在選擇消毒方法時對人的傷害要求不太嚴格,但效果必須可靠,可采用下述方法。
17.3.I 通風換氣:空氣汙染不太嚴重,無傳染病人屍體存在時可采用此法。每天打開門窗通風換氣l-2h,或安裝排氣扇;每天開2次,每次lh。
17.3.2 紫外線消毒:每天照射2次,每次不少於30min。
17.3.3 臭氧消毒:臭氧對空氣中的微生物有強大的殺滅作用,同時有消除異味的特性,對密閉空氣用20mg/m3濃度臭氧作用30min即達消毒效果。
17.3.4 化學消毒劑消毒
17.3.4.1 過氧乙酸熏蒸:置過氧乙酸於蒸發容器內,加熱蒸發,一般用量為 l-3g/m3。因熏蒸的消毒效果與空氣的濕度有關,如室內濕度低,可在室內灑水或加水稀釋後蒸發,有利於發揮過氧乙酸的殺菌作用.一般稀釋成3-5%的過氧乙酸溶液加熱熏蒸,使相對濕度達70-90%密閉熏蒸若溫度低時,可加熱使室溫升高達20℃左右。60-90min.
17.3.4.2 過氧乙酸噴霧:配製成2%過氧乙酸溶液,按5-8ml/m3用量,不定向噴霧,關閉門窗作用30min。
17.4 停屍房環境表麵消毒
17.4.1 停屍房結構設施不同環境表麵各異;需要消毒的對象主要有地麵、牆壁、門、門把手、停放屍體的台子和屍體冷藏箱等。根據各自汙染程度不同可分別采審機械清除、物理及化學消毒劑擦拭、噴灑和熏蒸。
17.4.2 牆壁和天花板消毒:牆壁和天花板很少受到嚴重汙染。所以,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進行常規消毒,當受到嚴重汙染時,可采用化學消毒劑噴霧或熏蒸消毒,具體方法同17.3.4.
17.4.3 地麵:是極易汙染的場所;搬運屍體後應及時對地麵進行消毒。見11.2.1.
17.4.3.1 拖把拖地
(1)清潔的濕拖把拖地:在地麵汙染不嚴重的情況下使用,即無傳染病屍體存放時,應每天用此法保持地麵清潔衛生。
(2)化學消毒劑拖地:當地麵受到嚴重汙染時或有死於傳染性疾病屍體搬運時;應用0.2%過氧乙酸或有效氯為l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濕拖把拖地。
(3)在使用拖把拖地消毒(清潔)地麵時,應注意拖地前不應用掃帚掃地,否則會揚起灰塵而擴散汙染。清潔或消毒完畢,應將拖把浸消毒液作用30min後再清洗於淨,並將拖把掛起晾曬。
17.4.3.2 化學消毒劑噴灑:地麵受到嚴重汙染時可用0.5%過氧乙酸按200-300ml/m3用量均勻噴灑作用30-60min。或用有效氯濃度為2000mg/L含氯消毒液,按250-500ML/M3用量噴灑作用30min。
17.4.4 門及門把手消毒:用抹布浸濕消毒液對門及門把手進行擦拭消毒,作用15-30min。常用消毒液有:0.2%過氧乙酸、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
17.4.5 停屍台的消毒
17.4.5.1 停放屍體的台麵是太平間汙染zui嚴重的地方,每取放一具屍體後都應進行消毒處理,可用化學消毒劑擦拭、噴灑、熏蒸、紫外線燈照射。
17.4.5.2 紫外線燈照射:於停屍台正上方安裝帶有反光罩的紫外線燈,距離台麵lin,照射消毒 30-60min.
17.4.5.3 化學消毒劑擦拭消毒:用抹布浸濕消毒液均勻擦拭台麵作用30-60min,常用消毒液有0.5%過氧乙酸、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
17.4.6 屍體冷藏箱的消毒
17.4.6.1 屍體冷藏箱應定期消毒。屍體取後進行終末消毒;可采用化學消毒劑熏蒸、擦拭、噴霧等方法消毒處理。注意嚴格掌握消毒劑的濃度和作用時間,避免損壞屍體冷藏箱c
17.4.6.2 噴霧消毒:可用0.2%過氧乙酸按80ml/m3噴霧消毒,作用30min,及時用自來水衝洗.注意此法對金屬有一定腐蝕作用,隻有在存放傳染病屍體後急需快速消毒處理時選用。
17.4.6.3 擦拭消毒
(1)含氯消毒劑配製成有效氯含量為500mg/L溶液,用抹布擦拭箱體和屍體架作用30-60min;再用清水擦拭。
(2)0.2%過氧乙酸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60Imin,再用清水擦拭。
(3)200mg/L活性二氧化氯溶液,擦拭消毒30min/.
(4)含500mg/L有效碘的碘伏溶液擦拭消毒30-60min。
17.4.6.4 臭氧消毒
臭氧發生器;開機作用l-2h,以消毒空氣和表麵,並去除異味。
17.5 屍體的清潔消毒
17.5.1 一般死亡屍體清潔即可;如為傳染病死亡,應采用中效以上消毒劑進行消毒處理。
17.5.2 福爾馬林擦拭消毒,常用10%福爾馬林,擦拭屍體作用l-2h.
17.5.3 3000mg/L有效碘的碘伏溶液擦拭消毒。
17.5.4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或噴灑消毒滯留30-60min。。
17.5.5 0.2-0.5%過氧乙酸溶液噴霧或擦拭滯留15-30min。
17.5.6 300mg/L二氧化氯溶液擦拭或噴灑滯留15—30min.
17.5.7 霍亂、炭疽等烈性傳染病屍體應立即消毒,並用浸有含氯消毒劑或過氧乙酸溶液的棉球將口、鼻、肛門、陰道等開放處堵塞,並用沒有消毒液的布單包裹,裝人塑料袋內密封,就近火化.
17.6 搬運屍體用具的消毒
17.6.1 搬運屍體的擔架、推車等用具;用後要及時消毒處理;一般采用擦拭、噴霧、熏蒸等消毒方法。
17.6.2 擦拭:常用消毒劑溶液有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0.5%過氧乙酸擦拭,作用 30-60min.
17.6.3 噴霧:可選0.5%過氧乙酸或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用噴霧器對搬運屍體工具均勻噴濕作用至幹燥。
17.6.4 熏蒸:將工具放於停屍間內,用過氧乙酸或氯煙熏劑密閉熏蒸,方法、時間同前。
17.6.5 用上述方法消毒處理時,金屬部位應及時用清水擦洗,以防腐蝕。
17.7 死者衣物的消毒
17.7.1 焚燒:炭疽、霍亂等傳染病死者衣物原則上一律焚燒。普通病人死亡後,將死者衣物換下裝人塑料袋內密封止焚燒爐焚燒,這是zui簡單*的消毒處理方法,應。雖為傳染病死亡,但衣物特殊,有保存價值或家屬不同意焚燒,可采用以下方法消毒處理。
17.7.2 在進行以下處理時,如衣物上有明顯的血、膿、分泌物等汙物時,應先用消毒液擦拭掉再進行各種消毒處理,應根據衣物的質料或顏色,選擇對其無損壞的方法。
17.7.3 日光消毒:在直射陽光下曝曬3-6h,即可達消毒目的,適於抵抗力較弱的病菌,即非傳染病死者衣物.消毒時應經常翻動,以便受到均勻照射。
17.7.4 煮沸消毒:對耐熱、耐濕等棉織衣物,可在0.5%肥皂液中浸透後,煮沸20-30min.注意水要浸沒衣物,並經常攪動。
17.7.5 壓力蒸汽消毒:耐熱、耐濕衣物可裝於布袋中放任力蒸汽滅菌器內,在121℃下消毒20-30min.注意布袋包體積不應超過30cm x 30cmx25cm,每袋重量不超過15ky。
17.7.6 化學消毒劑浸泡消毒:將衣物浸沒於消毒劑溶液,作用一定時間後取出,用清水漂洗幹淨晾幹C
17.7.6.1 0.04%過氧乙酸溶液浸泡2h或0.2%過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
17.7.6.2 有效碘 250-500rng/L碘伏溶液浸泡 30-60min.
17.7.6.3 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17.7.7 熏蒸消毒:對不能煮沸浸泡的毛織品、皮毛製品等可用環氧乙烷、甲醛、過氧乙酸等熏蒸消毒。
17.7.7.1 環氧乙烷熏蒸;濃度800mg/L,溫度54±2℃,相對濕度60-80%,作用4h。17.7.7.2 甲醛(福爾馬林):用量450mg/L,溫度54± 2℃,相對濕度70-90%消毒作用4h。
17.7.7.3 過氧乙酸熏蒸:用量3g/m3,20℃作用60min,如溫度低可加熱升高溫度。
17.7.7.4 0.2%過氧乙酸均勻噴霧在衣物上,折疊放置數小時,再晾幹。
17.8 停屍房工作人員的防護和消毒
17.8.1 停屍房工作人員工作時應戴口罩、帽子、手套、膠鞋,穿隔離衣。
17.8.2 搬運屍體後或進行各項消毒操作,要及時消毒清洗雙手,可用0.1%過氧乙酸洗手l-2min;250mg/L有效碘的碘伏浸泡2min;2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2min;乙醇或異丙醇加洗必泰複配的手消毒劑浸泡1-2min。接觸肝炎病人屍體應選用過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劑消毒,見12.2.4。
醫院汙水的消毒處理
18.1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醫院汙水和汙泥的消毒處理。醫院汙水,係指排入醫院化糞池的汙水和糞便;經一級處理或二級處理及消毒以後,分別達到汙水和汙泥的排放標準,汙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網絡中,汙泥供作農田肥料,未經排入化糞池的其他汙物不包括在內。新建綜合醫院的傳染病區和普通病區的汙水應實行分流,分別進行消毒處理。
18.2 醫院汙水消毒前的預處理
18.2.1 醫院汙水的預處理可采用機械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兩類。單純機械處理法稱為一級處理,機械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相結合稱為二級處理。醫院汙水必須實行一級處理;有條件的地區宜實行二級處理。
18.2.2 汙水預處理前的加氯消毒:對於傳染病院和結核病院的各病區,以及綜合性醫院的傳染病區的廁所,應按每10床位每日投放含有效氯25%的漂白粉1kg,分3-4次投入。*投放時間可定在使用廁所高峰期末:投放的漂白粉隨流水衝入化糞池內,並在化糞池出口處進行餘氯測定。
18.2.3 醫院的汙水處理站:醫院內應建造汙水處理站,嚴禁采用滲井、滲坑排放汙水。醫院汙水處理站的規模,一般按每張病床每日1噸汙水量設計建造,傳染病院和結核病院汙水量較一般醫院多,可按每張病床每日1.2噸汙水量設計建造。醫院汙水處理站宜設在醫院建築群的下風側,並宜設置綠化防護帶與建築群隔開。汙水處理站的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有防腐蝕、防滲漏設施;
(2)確保處理效果,安全耐用;
(3)操作方便,便於消毒和清掏,並有利於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
(4)汙水處理站應備有發生故障時的應急設施,采用液氯消毒的必須通過加氯機投放液態氯,嚴禁直接以鋼瓶向汙水投放氯氣。
18.3 醫院汙水的消毒
18.3.1 加氯消毒法:醫院汙水處理站可采用液氯消毒法或次氯酸鈉消毒法,小型醫院的汙水地亦可采用漂白粉消毒法。
(1)液氯消毒法:用加氯機,以定時定量加氯法投放浪氯。小型的汙水池,允許用定容定量加氯法投放液氮。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經一級處理的汙水,加氯量可定為20-30mg/L;經二級處理的汙水,加氯量可定為10-20mg/L。實際加氯量可按出口汙水中餘氯量進行調整。
(2)氯酸鈉消毒法:可電解高濃度的氯化鈉溶液產生次氯酸鈉溶液他可直接購買次氯酸鈉溶液,一般采用虹吸法投放到汙水中進行消毒,加氯量參照液氯消毒法確定。小型汙水池,亦可采用定容定量加氯法投放農氯酸鈉溶液。
(3)漂白粉消毒法:僅適用於小型汙水池,采用定容定量加氯法投放,投放量參照液氯消毒法確定。
18.3.2 其他消毒法:可采用二氧化氯、臭氧對醫院汙水進行消毒處理。
18.3.3 醫院汙水的排放質量應符合GB8978-1996《汙水綜合排放標準》,與消毒效果有關的指標要求見下表18-1。
表18-1 醫院汙水排放的消毒指標
指標名稱 | 適用範圍 | 一級標準 | 二級標準 | 三級標準糞 |
大腸菌群數 傳(chuan) 染病、結核病院 總餘(yu) 氯 氯化消毒者傳(chuan) 染病、結核病院 | ≥50張床位的醫院 采用50張床位以上醫院 | 500個(ge) /L 100個(ge) /L 0.5mg/L 須經脫氯處理 <0.5mg/L 須經脫氯處理 | 1000個(ge) /L 500個(ge) /L >3mg/L 接觸時間≥1h >6.5mg/L 接觸時間≥1.5h | 5000個(ge) /L 1000個(ge) /L >2mg/L 接觸時間≥1h >5mg/L 接觸時間≥1.5h |
18.3.4 監測要求
18.3.4.1 總餘氯應每月監測1-2次,按GB/T898-89中N,N—二乙基-1,4-本二胺分光光度法或GB/T897-89中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進行監測。
18.3.4.2 糞大腸菌群數應每月監測1次,按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中規定的多管發酵法進行。
18.4 醫院汙泥的處理
18.4.1 醫院汙泥係指在醫院化糞地下麵沉積的汙泥和醫院汙水處理站沉澱池下麵沉積的汙泥。
18.4.2 醫院化糞池汙泥的消毒法:化糞池在清掏前,按每噸濕汙泥加熟石灰15kg,攪拌均勻。現場測定汙泥的PH值應達到12,作用1h後,將汙泥掏出並運送至醫院汙泥於化場堆放。汙泥堆放厚度為0.3-0.5min。
18.4.3 醫院汙水處理站沉澱池汙泥的消毒法:按定容定量加氯法向濕汙泥中投放液氯,攪拌均勻,汙泥中總餘氯應達到6-8mg/L,將汙泥掏出並運送至醫院汙泥幹化場堆放,堆放厚度為0.3-0.5m。
18.4.4 堆放在汙泥於化場的汙泥,待含水率降至75%以下時,即可進行處理。
醫院汙物的消毒處理
19.1 適用範圍
醫院汙物主要是指在診斷、治療、衛生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患者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排泄物及垃圾,這些廢棄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汙染的可能,本節規範提供了對醫院汙物消毒的方法和要求。
19.2 醫院汙物的分類
19.2.1 醫療垃圾
(1)破損的體溫計、廢針頭、壓舌板等器材和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
(2)汙染的紗布、繃帶、脫脂棉等廢敷料;
(3)血、尿、糞、痰、嘔吐物等檢驗標本,化驗用器材、試劑、培養基等廢棄物;
(4)病理標本,試驗動物屍體。組織器官和排泄物;
(5)病區衛生清潔用擦布、拖布等。
19.2.2 生活垃圾:剩餘飯菜、果皮、果核、罐頭盒、飲料瓶、手紙、各種包裝紙、糞、尿等排泄物.
19.3 醫院汙物的處理原則
防止汙染擴散。分類收集,分別處理。盡可能采用焚燒處理。
19.4 醫院汙物的收集
19.4.1 分類收集
19.4.1.1 設置三種顏色的汙物袋,黑色袋裝生活垃圾,黃色袋裝醫用垃圾,紅色袋裝放射垃圾。要求垃圾袋堅韌耐用,不漏水;並建立嚴格的汙物人袋製度。
19.4.1.2 患者用小型的汙物袋;病房診室、治療室、化驗室等用大型的汙物袋。
(1)小袋每床一個,主要收集果皮、果核、廢物等可燃性汙物,每日或滿袋更新。
(2)大汙染袋每室兩個。一袋裝不能燃燒的汙物;另一袋裝可燃燒的汙物。用標誌加以區別。
19.4.1.3 傳染區的汙物須經消毒、標誌後才能送出集中處理。
19.4.1.4 患者的剩飯剩菜、嘔吐物等應在公共洗刷池處設置消毒搪瓷筒,將其直接倒人。
19.4.2 收集時間:根據汙物的產生情況,可選用日產日清或錯開收集的方法,後者即將各類汙物的收集時間錯開,以利處理。
19.5 一般汙物的消毒處理
19.5.1 液體汙物:主要指患者吃過的剩飯、剩菜、排泄物、嘔吐物等。
19.5.1.1 傳染病區的液體汙物
(1)可作動物飼料的剩餘飯菜,須煮沸30min才能運出。
(2)無用剩飯菜和排泄物、嘔吐物,加 1/5量漂白粉,攪勻後2h,倒人化糞池或運出。
(3)特殊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參照19.6,19.7,19.8,19.10,19.11執行。
19.5.1.2 一般病區的液體汙物:每日定時運出集中處理。
19.5.2 固體汙物
19.5.2.1 可燃性汙物一律焚燒。
(1)各種廢棄的標本、敷料及手術切除的組織器官等必須焚燒,尚未采取有效回收處理措施的一次性醫療器具也可焚燒。
(2)汙物必須置於密閉容器內運送,並及時焚燒。
19.5.2.2 非可燃性汙物化學法消毒
(1)堿化消毒:在搪瓷消毒筒內配製1.5%熟石灰,將收集的固體汙物浸泡於筒內,30min後測定PH值,PH12,放置24h,取出後按可回收的送廢舊物品收購站,不能回收的送垃圾場,作zui終處理。
(2)氯化消毒:用次氯酸鈉配製成有效氯含量250mg/L的消毒液,置於搪瓷消毒筒內;將收集的汙物移人筒內,浸泡2h,檢查餘氯濃度,如餘氯量≥ 200mg/L,便可取出,按上法作zui終處理。若餘氯量<200mg/L,再補加次氨酸鈉溶液,繼續浸泡lh,檢查餘氯量,滿足消毒條件後方可取出,作zui終處置。
19.6 腹瀉病病人汙物的消毒處理
19.6.1 較稠排泄物加2倍量10一20%漂白粉乳液;嘔吐物和較稀排泄物加1/5量於漂白粉,攪勻後加蓋作用2h;再倒人廁坑中。
19.6.2 傷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左右,攪勻後加蓋,作用2h。
19.6.3 便器用5%漂白粉上清液、500mg/L有效的消毒劑溶液或0.5%過氧乙酸浸泡30—60min。
19.7 病毒性肝炎病人汙物的消毒處理
19.7.1 排泄物、嘔吐物按19.6.1處理,但作用時間加倍。
19.7.2 尿液按19.6.2處理。19.7.3 便器按19.6.3處理。
19.7.4 衣物可放甲醛消毒箱內,用甲醛100mg/L消毒3h;或用環氧乙烷氣體消毒。具體方法見2.6.4.1。
19.7.5 無經濟價值的可燃性汙物焚燒。
19.8 結核病人汙物的消毒處理
19.8.1 痰盒收集後焚燒;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幹粉),作用2-4h或加等量1%過氧乙酸,作用30-60min。
19.8.2 腸結核病人排泄物按19.6.1處理。
19.8.3 痰盂、痰杯按19.6.3處理。
19.8.4 衣物用甲醛消毒,按2.5.3執行。
19.8.5 無經濟價值的可燃性汙物焚燒。
19.9 真菌感染病人汙物的消毒處理
19.9.1 痰按19.8.1處理。
19.9.2 痰盂、痰杯按19.6.3處理。
19.9.3 衣服、毛巾等可用甲醛消毒(按2.5.3執行域過氧乙酸,也可采用0.2%過氧乙酸溶液浸泡10-30min。(1-3g/m3)熏蒸90min
19.9.4 鞋可置放於甲醛消毒箱內熏蒸消毒。
19.9.5 無經濟價值的可燃性汙物焚燒。
19.10 炭疽病人汙物的消毒處理
(1)盡可能都采用焚燒處理。不能焚燒者,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或2%戊二醛浸泡30min。
(2)腸炭疽病人排泄物按19.6.1處理,但作用時間需的所用便器按19.6.3處理,但藥物濃度需加倍。
19.11 艾滋病病人汙物的消毒處理
19.11.1經濟價值的可燃性汙物焚燒。
19 .11.2 分泌物和排泄物以班嘰漂白粉乳液1:2混合後作用2h。
19.11.3 液體廢物可煮沸30。n或加人次氯酸鈉溶液,使廢物中有效氯含量達到1000mg/L,作用30min;也可加入過氧乙酸使之達到5000mg/L,作用30min。
19.11.4 衣服、床單等可裝人防水口袋內,外加一布袋後壓力蒸汽消毒或煮沸30min;對血液或排泄物明顯汙染的衣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30min。
醫院消毒滅菌的效果監測(一)
20.1 前言
醫院消毒是預防醫院內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監測是評價其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可靠的手段,因而在醫院消毒工作中至關重要。
醫院消毒效果監測時需遵循以下原則:監測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掌握一定的消毒知識,具備熟練的檢驗技能;選擇合理的采樣時間(消毒後、使用前);遵循嚴格的無菌操作。
20.2 熱力滅菌效果的監測方法
20.2.1 壓力蒸汽滅菌效果監測方法
20.2.1 化學監測法
(1)化學指示卡(管)監測方法:將既能指示溫度,又能指示溫度持續時間的化學指示管(卡)放人每一待滅菌的物品包中央,經一個滅菌周期後,取出指示管(卡),根據其顏色及性狀的改變判斷是否達到滅菌條件。
(2)化學指示膠帶監測法:將化學指示膠帶粘貼於每一待滅菌物品包外,經一個滅菌周期後,觀察其顏色的改變,以指示是否經過滅菌處理。
(3)結果判定:檢測時,所放置的指示管(卡)的性狀或顏色均變至規定的條件,可認為該包滅菌合格。
(4)注意事項:監測所用化學指示劑須經衛生部批準,並在有效期內使用。
20.2.1.2 生物監測法
(1)指示菌株:指示菌株為嗜熱脂肪杆菌芽胞(ATCC7953或SSIK31株),菌片含菌量為5.0X105-5.0x106cfu/片,在121℃±0.5℃條件下,D值為13-1.9min,殺滅時間(KT值)≤19min,存活時間(ST值)為≥3.9min。
(2)培養基:試驗用培養基為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
(3)檢測方法:將兩個嗜熱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分別裝人滅菌小紙袋內,置於標準試驗包中心部位。
滅菌櫃室內,排氣口上方放置一個標準試驗包(由3件平紋長袖手術衣,4塊小手術巾,2塊中手術巾,1塊大手術中,3O塊10cm x 10cm8層紗布敷料包裹成25cm X 30cm x 30cm大小)。手提壓力蒸汽滅菌器用通氣貯物盒(22cm x 13cm x 6cm)代替標準試驗包,盒內盛滿中試管,指示菌片放於中心部位的兩隻滅菌試管內(試管口用滅菌牛皮紙包封),將貯物盒平放於手提壓力蒸汽滅菌器底部。
經一個滅菌周期後,在無菌條件下,取出標準試驗包或通氣貯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人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中,經56℃培養7天(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說明書執行),觀察培養基顏色變化。檢測時設陰性對照和陽性對照。
(4)結果判定:每個指示菌片接種的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都不變色,判定為滅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種的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由紫色變為黃色時,則滅菌不合格。
(5)注意事項:監測所用菌片須經衛生部認可,並在有效期內使用。
20 .2.2 幹熱滅菌效果監測方法
20.2.2.1 化學檢測法
(1)檢測方法:將既能指示溫度又能指示該溫度持續時間的化學指示劑分別放人待滅菌的物品中。經一個滅菌周期後,取出化學指示劑,據其顏色及性狀的改變判斷是否達到滅菌條件。
(2)結果判定:檢測時,所放置的指示管的顏色及性狀均變至現定的條件,則可認為該包達到滅菌條件。
(3)注意事項:檢測所用的化學指示劑需經衛生部認可,並在有效期內使用。
20.2.2.2 物理檢測法:(熱電偶檢測法)
(l)檢測方法:檢測時,將多點溫度檢測儀的多個探頭分別放於滅菌器各層內、中、外各點。關好櫃門;將導線引出,由記錄儀中觀察溫度上升與持續時間。
(2)結果判定:若所示溫度(曲線)達到預定溫度,則滅菌溫度合格。
20.2.2.3 生物檢測法:
(1)指示菌株:枯草杆菌黑色變種芽胞(ATCC9372),菌片含菌量為5.0XI05一5.0XI06cfu/片。其抗力應符合以下條件:在溫度160±2℃時,其D值為1.3-1.9min,存活時間≥3.9min,死亡時間 ≤1.9min。
(2)檢測方法:將枯草杆菌芽胞菌片分別裝人滅菌中試管內(1片/管)。滅菌器與每層門把手對角線內,外角處放置2個含菌片的試管,試管帽置於試管旁,關好櫃門,經一個滅菌周期後,待溫度降至80℃時,加蓋試管帽後取出試管。在無菌條件下,加人普通營養肉湯培養基(5ml/管),以37℃培養48h,觀察初步結果,無菌生長管繼續培養至第七日。
(3)結果判定:若每個指示菌片接種的肉湯管均澄清,判為滅菌合格,若指示菌片之一接種的肉湯管混濁,判為不合格,對難以判定的肉湯管,取0.1ml接種於營養瓊脂平板,用滅菌L棒塗勻,放37℃培養48h,觀察菌落形態,並做塗片染色鏡檢,判斷是否有指示菌生長;若有指示菌生長,判為滅菌不合格;若無指示菌生長,判為滅菌合格。
(4)注意事項:檢測所用的指示菌片需經衛生部認可,並在有效期內使用。
20.3 紫外線消毒效果的監測
20.3.1 紫外線燈管輻照度值的測定
1)檢測方法:開啟紫外線燈5min後,將測定波長為254nm的紫外線輻照計探頭置於被檢紫外線燈下垂直距離1m的中央處,待儀表穩定後,所示數據即為該紫外線燈管的輻照度值。
(2)結果判定: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線燈,新燈輻照強度≥90Uw/cm2為合格;使用中紫外線燈輻照強度≥70Uw/cm2對為合格;30W高強度紫外線新燈的輻照強度≥180 Uw/cm2行為合格。
(3)注意事項:測定時電壓220v土5v,溫度20一25℃,相對濕度<60%,紫外線輻照計必須在計量部門檢定的有效期內使用。
20.3.2 生物監測法
(1)空氣消毒效果監測:監測按20.7執行。
①表麵消毒效果監測:監測按20.6執行。
20.4 醫療器械滅菌效果的監測
20.4.1 采樣時間:在滅菌處理後,存放有效期內采樣。
20.4.2 常規監測
(1)檢測方法:用無菌的方法將擬檢縫合針、針頭、手術刀片等小件醫療器械各5支,分別投人5ml的無茵洗脫液中;注射器則取5副在5ml無菌肉湯中分別抽吸5次;手術鉗、鑷子等大的醫療器械在無菌操作下取2份以上用沾有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反複塗擦采樣,並將棉拭子投入5ml無菌洗脫液中。將采樣管用力振打80次,用無菌吸管吸取lml待檢樣品放於滅菌平皿內,加人已熔化的45℃-48℃的營養瓊脂15-18ml,邊傾注邊搖勻,待瓊脂凝固,置37℃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
(2)結果判定:平板上無菌生長為滅菌合格。
(3)注意事項:若消毒因子為化學消毒劑時,采樣液中應加人相應中和劑。
20.4.3 無菌檢驗
20.4.3.1 無菌檢驗前準備
(1)洗脫液與培養基無菌性試驗:無菌試驗前3天,於需一厭養培養基與黴菌培養基內各接種洗脫液,分別置30-35℃與20-25℃培養72h,應無菌生長。Iml
(2)陽性對照管菌液製備:在試驗前一天取金黃色葡萄球菌(26003)的普通瓊脂斜麵新鮮培養物,接種環至需一厭氧培養基內,在30-35℃培養16-18h備用。1
20.4.3.2 無菌操作:取縫合針、針頭、刀片等小件醫療器械件直接浸人6管需一厭氧培養管(其中一管作陽性對照)與4管黴菌培養管C培養基用量為15ml/管。5
取5副注射器,在5ml洗脫液中反複抽吸5次,洗下管內細菌,混和後接種需一厭養菌培養管(共6管,其中1管作陽性對照)與黴菌培養管(共4管)。接種量:lml注射器為0.5ml,2ml注射器為Iml,5-10ml注射器為2ml,20-50ml注射器為5ml,培養基用量:接種量為2ml以下為15ml/管,接種量5ml為40ml/管。
手術鉗、鑷子等大件醫療器械取2件用沾有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反複塗抹采樣,將棉拭子投人sml無菌洗脫液中,將采樣液混勻,接種於需一厭氧培養管(共6管,其中1管作陽性對照)與黴菌培養基(共4管)。接種量為lml/管,培養基用量為15ml/管。
20.4.3.3 培養:在待檢樣品的需一厭氧培養管中,接種預先準備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陽性對照管液1:1000稀釋1ml,將需一厭氧培養管以及陽性與陰性對照管均於30-35℃培養5天,黴菌培養管與陰性對照管於20-25℃培養7天,培養期間逐日檢查是否有菌生長,如加人供試品後培養基出現混濁或沉澱,經培養後不能從外觀上判斷時,可取培養液轉種人另一支相同的培養基中或斜麵培養基上,培養48-72h後,觀察是否再現混濁或在外麵上有無菌落生長,並在轉種的同時,取培養液少量,塗片染色,用顯微鏡觀察是否有菌生長。
20.4.3.4 結果判定:陽性對照在24h內應有菌生長,陰性對照在培養期間應無菌生長,如需一厭氧菌及黴菌培養管內均為澄清或更顯混濁但經證明並非有菌生長,判為滅菌合格;如需一厭氧菌及黴菌培養管中任何1管顯混濁並證實有菌生長,應重新取樣,分別同法複試2次,除陽性對照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長,否則判為滅菌不合格。
20.4.4 注意事項
(1)送檢時間不得超過6h,若樣品保存於0-4℃,則不超過24h。
(2)被采樣本表麵積<100cm2取全部表麵;被采樣本表麵積 ≥ 100Cm2,取 100cm2。
(3)若消毒因子為兒學消毒劑,采樣液中應加人相應中和劑。
20.4.5 熱原檢查法:
20.4.5.鱟試驗
本法係利用鱟試劑與細菌內毒素產生凝集反應的機理,以判斷供試品中細菌內毒素的*是否符合規定的一種方法。內毒素的量用內毒素單位(EU)表示。細菌內毒素國家標準品(以下簡稱RSE)係自大腸杆菌提取精致得到的內毒素。以細菌內毒素標準品為基準,經過協作標定,使其與標準品單位含義一致.RSE用於標定、複核、仲裁鱟試劑靈敏度和標定細菌內毒素工作標準品(以下簡稱CSE)。CSE係經RSE為基準進行標定,確定其重量的相當效價。每毫微克(Ing)CSE的效價應不小於 2EU,不大於50EU,並具備均一性和穩定性的實驗數據。CSE用於試驗中空試劑靈敏度複核、幹擾試驗及設置的陽性對照。
(1)試驗準備:試驗所用器皿,需經處理,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內毒素,常用的方法是250℃於烤至少lh或180℃幹烤至少2h,也可用其他適宜的方法。試驗所用器皿應確證無吸附細菌內毒素的作用。試驗操作過程應防止微生物的汙染。
(2)鱟試劑靈敏度複核:根據嚐試劑靈敏度的標示值(λ),將RSE或CSE用細菌內毒素檢查用水(與批號鱟試劑24h不產生凝集反應的滅菌注射用水,以下簡稱BET水)溶解,在旋渦混合器上混合15min,然後製備成2.0λ、λ、0.5λA和0.25λ等4個濃度的內毒素標準溶液,每稀釋一步均應在旋渦混合器上混合30秒鍾,按“檢查法”項下試驗,每一濃度平行做4管,同時用BET水做4管陰性對照,如zui大濃度(2.0λ)4管為陽性,zui低濃度(0.25λ)4管均為陰性,陰性對照4管均為陰性,按下式計算反應終點濃度的幾何平均值即為鯊試劑靈敏度的測定值(λ)。
λc=Lg-1(∑X/4)
式中X為反應終點濃度的對數值(Lg)。反應終點濃度是係列濃度遞減的內毒素溶液中zui後一個呈陽性結果的濃度。
當λc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時,方可用於細菌內毒素檢查,並以λ為該批空鱟劑的靈敏度。每批新的鯊試劑在用於試驗前都要進行靈敏度的複核。鱟試劑靈敏度定義為在本檢查法規定的條件下能檢測出標準溶液或供試品溶液中的zui低內毒素濃度,用EU/ml表示。
(3)供試品幹擾試驗:按“鱟試劑靈敏度複核”項下試驗,用BET水和未檢出內毒素的供試品溶液或其不超過zui大有效稀釋倍數(MVD)的稀釋液分別製成合CSE2.0λ、λ、0.5λ和0.25λ等4種濃度的內毒素溶液。用BET水和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製成的每一濃度平行做4管,另取BET水和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各做4管陰性對照。如標準溶液zui大濃度(2.0λ)4管均為陽性,zui低濃度(0.25λ)4管均為陰性,兩種陰性對照8管均為陰性時,按下式計算用BET水製成的內毒素標準溶液的反應終點濃度的幾何平均值(ES)和用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製成的內毒素溶液的反應終點濃度的幾何平均值(ET)。
ES =ig-1(∑Xs/4)
ET二ig-1(∑XT/4)
式中Xs\ XT分別為用BET水和供試品溶液或稀釋液製成的內毒素溶液的反應終點濃度的對數值(Lg)。
當ET在0.5Es-2.0Es(包括0.5Es和2.0Es)時測認為供武品在該濃度下不幹擾試驗,否則需進行適當處理後重複試驗,或使用更靈敏的鱟試劑,對供試品進行更大倍數稀釋,是排除幹擾因素的簡單有效的方法。每個品種要求至少對三個批號的供試品進行幹擾試驗,若鱟試劑的來源、供試品的配方或生產工藝有變化時,須重複進行幹擾試驗。
供試品的zui大有效稀釋倍數(MVD)按下式計算:
MVD二L/λ
L為供試品的細菌內毒素限值,以EU/ml表示,當正文中的限值以EU/mg或EU/U表示時,應乘以供試品溶液的濃度,再以所得值代人上式。
(4)檢查法:取裝有0.1ml鱟試劑溶液的10×75mm試管或0.1ml/支規格的鯊試劑原安瓿6支,其中2 支加人0.1ml或0.2ml供試品溶液(其稀釋倍數不得超過MVD)作為供試品管,2支分別加人0.1mll或 0.2ml用 BET水將 CSE製成的 20則需進行適當處理後重複試驗,或使用更靈敏的餐試劑,對供試品進行更大倍數稀釋,是排除幹擾因素的簡單有效的方法。每個品種要求至少對三個批號的供試品進行幹擾試驗,若鯊試劑的來源、供試品的配方或生產工藝有變化時,須重複進行幹擾試驗。
供試品的zui大有效稀釋倍數(MVD)按下式計算:MVD二L/λ
L為供試品的細菌內毒素限值,以EU/ml表示,當正文中的限值以EU/mg或EU/U表示時,應乘以供試品溶液的濃度,再以所得值代人上式。
(4)檢查法:取裝有0.1ml鱟試劑溶液的10×75mm試管或0.1ml/支規格的鱟試劑原安瓿6支,其中2支加人0.1ml或0.2ml供試品溶液(其稀釋倍數不得超過MVD)作為供試品管,2支分別加人0.1ml或 0.2m1用 BET水將 CSE製成的 2.0λ和0.25λ濃度的標準內毒素溶液,一支加人0.1ml或0.2mlBET水作為陰性對照,1支加人0.1ml或0.2ml供試品陽性對照溶液(相當於用供試品溶液將CSE製成2λ濃度的內毒素溶液)作為陽性對照管.將試管中溶液輕輕混勻後,封閉管口,垂直放人37±1℃水浴或適宜恒溫器中,保溫60±2min。保溫和拿取試管過程應避免受到振動造成假陰性結果。
(5)結果判斷:將試管從水浴中輕輕取出,緩緩倒轉180度時,管內凝膠不變形,不從管壁滑脫者為陽性,記錄為(+);凝膠不能保持完整並從管壁滑脫者為陰性,記錄為(-)。供試品2管均為(-),應認為符合規定。當供試品的稀釋倍數等於MVD時,如2管均為(+),應認為不符合規定;如兩管中1管為(+),1管為(-),按上述方法複試,其中供試品管增加為4管,供試品4管中如有1管為(+),即認為不符合規定。若*次試驗時供試品的稀釋倍數小於MVD而結果出現2管均為(十)域2管中1管為(+),l管為(-)時,按同樣方法複試和判定,複試時要求將其稀釋至MVD。加人標準內毒素溶液的2管中zui大濃度(2.0λ)管應為(+),zui低濃度(0.25λ)管應為(-),供試品陽性對照均應為(十),陰性對照均應為(-),否則試驗無效。
20.4.5.2 動物試驗法
(1)原理:將一定劑量的供試品,在規定的時間內,觀察家兔體溫升高情況,以判定供試品中所含熱原的限度是否符合規定。
(2)供試家兔:試驗用的家兎應健康無傷;體重1.7-3.0kg,雌兔應無孕。預測體溫前7日起,即應用同一飼料飼養。在此期間內,體重應不減輕,精神、食欲、排泄等不得有異常現象。未經使用於熱原檢查的家兔,或供試品判定為符合規定,但組內升溫達06T的家兔;或供試品判定為不符合規定,但其組內家兔平均升溫未達0.8℃,且已休息兩周以上的家兔;或三周內未曾使用的家兔,均應在檢查供試品前3-7日內預測體溫,進行挑選。挑選試驗的條件與檢查供試品時相同;僅不注射藥液,每隔lh測量體溫次,共測4次,4次體溫均在38.0-39.6℃的範圍內,且zui高zui低體溫的差數不超過0.4℃的家兔,方可供熱原檢查用。用於熱原檢查後的家兔,如供試品判定為符合規定,至少休息2日方可供第2次檢查用。用於熱原檢查後的家兔,如供試品判定為不符合規定,且其組內家兔平均升溫達0.8℃或更高時,則組內全部家兔不再使用,每一家兔的使用次數,用於一般藥品的檢查,不應超過10次。1
(3)試驗前的準備:在作熱原檢查前l-2日,供試用家兔應盡可能處於同一溫度的環境中,實驗室和飼養室的溫度相差不得大於5℃,實驗室的溫度應在17-28℃,在試驗全部過程中,應注意室溫變化不得大於3℃,應避兔噪音幹擾。家兔在試驗前至少lh開始停止給食並置於適宜的裝置中,直至試驗完畢c家兔體溫應使用精密度為±0.1℃的肛溫計,或其他同樣的測溫裝置。肛溫計插人肛門的深度和時間各兔應相同,深度一般約為6cm,時間不得少於Imin,每隔30-60min測量體溫次,一般測量2次,兩次體溫之差不得超過0.2℃,以此兩次體溫的平均值作為該兔的正常體溫。當日使用的家兔,正常體溫應在38.0-39.6℃的範圍內,且各兔間正常體溫之差不得超過l℃。1
(4)試驗用的注射器、針頭及一切和供試品溶液接觸的器皿,應置烘箱中用250℃加熱30min或用180℃加熱2h,也可用其他適宜的方法除去熱原。
(5)檢查法:取適用的家兔3隻,測定其正常體溫後15min內,自耳靜脈緩緩注人規定劑量並溫熱至約38℃的供試品溶液,然後每隔lh 按前法測量其體溫次,共測3次,以3次體溫中zui高一次減去正常體溫,即為該兔體溫的升高度數。如 3隻家兔中有 1隻體溫升高 0.6℃或0.6℃以上,或 3隻家兔體溫升高均低於 0.6℃,但升高的總數達 l.4℃或 l.4℃以上,應另取 5隻家兔複試,檢查方法同上。1
(6)結果判定:在初試3隻家兔隊體溫升高均低於0.6℃,並且3隻家兔體溫升高總數低於1.4℃,或在複試的5隻家兔中,體溫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數僅有1隻,並且初試,複試合並8隻家兔的體溫升高總數為3.5℃或3.5℃以下,均認為供試品符合熱原檢查條例規定。
在初試3隻家兔中,體溫升高0.6℃或0.6℃以上的家兔超過1隻,或在複試的5隻家兔中;體溫升高0.6℃或0.6℃以上的兔數超過1隻,或在初試、複合並8隻家兔的體溫升高總數超過3.5℃,均認為供試品的熱原檢查不符合規定。
20.5 手和皮膚粘膜消毒效果監測
20.5.1 采樣時間;在消毒後立即采樣。
20.5.2 采樣方法
(1)手的采樣:被檢人五指並攏,用浸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在雙手指屈麵從指根到指端往返塗擦2次(一隻手塗擦麵積約30cm2),並隨之轉動采樣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觸部位,將棉拭子投人10ml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試管內,立即送檢。
(2)皮膚粘膜采樣:用 5cm × 5crn滅菌現格板,放在被檢皮膚處;用沒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棉拭子1支,在規格板內橫豎往返均勻塗擦各5次,並隨之轉動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位後,將棉拭子投人10ml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試管內,立即送檢。不規則的粘膜皮膚處可用棉拭子直接塗擦采樣。
20.5. 3 檢測方法
(1)細菌總數檢測:將采樣管用力振打80次,用無菌吸管吸取1.0ml待檢樣品接種於滅菌平皿內加人已熔化的45-48℃的營養瓊脂15-18ml,邊傾注邊搖勻,待瓊脂凝固,置37℃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
采樣結果計算方法:
細菌總數(cfu/cm2)=平板上菌落數×稀釋倍數/采樣麵積(cm2)
(2)致病菌檢測:致病菌檢測按2015原則執行。
20.5.4 結果判定
(1)消毒洗手
l、ll類區域工作人員:細菌總數≤5Cfu/Cm2,並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lll類區域工作人員:細菌總數≤10 Cfu/Cm2,並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lV類區域工作人員:細菌總數 ≤15 Cfu/Cm2,並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母嬰同室\嬰兒室、新生兒室及兒科病房的工作人員手上,不得檢出沙門氏菌及其它致病菌。
(2)皮膚粘膜:參照手的衛生學標準執行。
20.5.5 注意事項
皮膚粘膜采樣處,若表麵不足 5cm × 5cm可用相應麵積的規格板采樣。
20.6 物品和環境表麵消毒效果的監測
20.6.1 采樣時間:在消毒處理後進行采樣。
20.6.2 采樣方法:用5cm×5cm滅菌規格板,放在被檢物體表麵,采樣麵積≥100cm2,連續采樣4個,用浸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的棉拭於1支;在規格板內橫豎往返均勻塗擦各5次,並隨之轉動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位後,將棉拭子投人10ml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試管內,立即送檢。
門把手等不規則物體表麵用棉拭子直接塗擦采樣。
20.6.3 檢測方法
(1)細菌總數檢測:檢測方法按20.5.3(1)執行。小型物體表麵的結果計算,用cfu/件表示。
(2)致病菌檢測:檢測方法按 20 .14執行。
20.6.4 結果判定
l、ll類區域:細菌總數≤5cfu/Cm2,並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Ill類區域:細菌總數≤10 cfu/Cm2,並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lV類區域:細菌總數≤15 cfu/Cm2,並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母嬰同室、早產兒室、嬰兒室、新生兒室及兒科病房的物體表麵不得檢出沙門氏菌。
20.6.5 注意事項
(1)送檢時間:按20.4.4(1)執行。
(2)采樣麵積;按20.4.4(2)執行。
20.7 空氣消毒效果的監測
20.7.1 采樣時間:在消毒處理後、操作前進行采樣。
20.7.2 采樣方法
(1)布點方法;室內麵積≤30Cm2,設內、中、外對角線3點,內、外點布點部位距牆壁IM處;室內麵積>30M2,設4角及中央5點,4角的布點部位距牆壁lm處。
(2)平板暴露法:將普通營養瓊脂平板(直徑為9CM)放在室內各采樣點處,采樣高度為距地麵1.5m,采樣時將平板蓋打開,扣放於平板旁,暴露5min,蓋好立即送檢。
20.7.3 檢測方法:將送檢的平板置37℃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並分離致病菌。
平板暴露法結果計算公式:
細菌總數(cfu/m3)=50000N/A×T
式中A認為平板麵積(CM2);
T為平板暴露時間(MIN);
N為平均菌落數(Cfu)。
20.7.4 結果判定
Ⅰ類區域:細菌總數≤10cfu/m3,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Ⅱ類區域:細菌總數≤200 cfu/m3,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Ⅲ類區域:細菌總數≤500 cfu/m3,未檢出致病菌為消毒合格。
20 .8 消毒液的監測
20.8.1 常用消毒液有效成分測定
(1)有效氯含量測定
配製2mol/L硫酸、10%碘化鉀與0.5%澱粉等溶液。配製並標定0.1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
對液體含氯消毒劑,吸取0.1ml放容量瓶中,加蒸餾水至刻度,混勻。對固體含氯消毒劑,稱取1g(至0.001g),置研缽研磨後以蒸餾水溶解,轉人100ml容量瓶中(溶水中無殘渣者可免研磨)。稱量杯及研缽需用蒸餾水洗3次,洗液全部轉人容量瓶。
向 100ml碘量瓶中加 2mol/L硫酸 10ml,10%碘化鉀溶液 10ml和混勻的消毒劑稀釋液10.0ml。此時,溶液出現棕色。蓋上蓋並振搖混勻後加蒸餾水數滿於碘量瓶蓋緣,置暗處5min.打開蓋,讓蓋緣蒸餾水流人瓶內。用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裝於25ml滴定管中)滴定遊離碘;邊滴邊搖勻。待溶液呈淡黃色時加人0.5%澱粉溶液10滴,溶液立即變藍色。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記錄用去的硫代硫酸鈉溶液總量。重複測3次,取3次平均值進行以下計算。
因l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Iml相當於0.03545g有效氯,故可按下式計算有效氯含量:
有效氯含量二 C × V × 0.03545/W × 100%
[C為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物質的量濃度(MOL/L)]V為滴定用去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毫升數;w為碘量瓶中所含消毒劑原藥克數(液體消毒劑則為毫升數)、]
(2)有效碘含量的測定
配製0.5%澱粉溶液。備36%醋酸溶液。配製並標定0.1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
向ltolnl碘量瓶中加含碘消毒劑樣液50ml及醋酸1滴。用0.led/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滴定(通常用25ML滴定管,若預計有效碘濃度>5%時用50ml滴定管),邊滴邊搖勻。待溶液呈淡黃色時加人0.5%澱粉溶液10滴(溶液立即變藍色),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記錄用去的硫代硫酸鈉溶液總量。重複測3次,取3次平均值進行以下計算。
由於 l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 lml相當於 0.1269g有效碘,故可按下式計算有效碘含量:
有效碘含量=C × V × 0.1269/W × 100%”“”””””“W
[c為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物質的量濃度(mol/L)v為滿定用去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毫升數;W為碘量瓶中所含消毒劑原藥克數(液體消毒劑則為毫升數)]
(3)戊二醛(C5h 8O2。)含量的測定
配製6.5%三已醇胺溶液、0.04%澳酚藍乙醇溶液與鹽酸羥胺中性溶液(17.5g鹽酸羥胺加蒸餾水75ml溶解,並加異丙醇稀釋至500ml,搖勻。加0.04%澳酚藍乙醇溶液15rnl,用6.5%三乙醇胺溶液滴定至溶液顯藍綠色)。配製並標定0.25mol/L硫酸標準溶液。
取戊二醛消毒劑樣液10.0ml(非消毒濃度的濃溶液需用50ml容量瓶稀釋後取樣)置250ml碘量瓶中,加 6.5%三乙醇胺溶液 20.0ml與鹽酸羥胺中性溶液0.25ml,搖勻。靜量反應 lh後,用0.25mol/L硫酸標準溶液滴定。待溶液顯藍綠色,記錄硫酸溶液用量。同時,以不含戊二醇的三乙醇胺、鹽酸羥胺中性溶液重複上述操作(空白對照)。重複測3次,取3次的平均值進行以下計算。
由於 lmol/L硫酸標準溶液 Iml相當於 0.1001g戊二醛,因此可按下式計算成二醛含量:
戊二醛含量(w/v)=C × (v2-v1) × 0.1001/w × 100%
[c為硫酸標準溶液物質的量濃度(mol/L);V1與V2分別為樣品與空白對照滴定中用去的硫酸標準溶液毫升數;W為戊二醛樣品毫升數。]
(4)過氧化氫(H2O2)濃度的測定
配製2mol/L硫酸與10%硫酸錳等溶液。另外配製井標定0.02rnol/L高錳酸鉀標準溶液。
取1.0ml過氧化氫樣液,於100ml容量瓶中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混勻。
取過氧化氫稀釋液10.0ml,置100ml碘量瓶中,加人2mol/L硫酸20ml與10%硫酸錳3滴,搖勻。用0.02mol/L高錳酸鉀標準溶液(裝於25ml滴定管中)滴定至溶液呈粉紅色,記錄高錳酸鉀溶液用量。重複測3次,取3次平均值進行以下計算。
因lmol/L高錳酸鉀標準溶液lml相當於0.08505g過氧化氫,故可按下式計算過氧化氫含量:
過氧化氫濃度(w/v)=C × V × 0.08505/w × 100%
{C與V分別為高錳酸鉀標準溶液物質的量濃度(MOL/L)與滿定中用去的毫升數w為碘量瓶中所含過氧化氫樣液毫升數J}
(5)過氧乙酸(C2H4O3)濃度的測定
配製以下溶液:2mol/L硫酸、10%碘化鉀、0.01mol/L高錳酸鉀、10%硫酸錳、3%鋁酸銨與0.5%澱粉。配製並標定0.05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
取1.0ml過氧乙酸樣液,於100ml容量瓶中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混勻。
向 100ml碘量瓶中加 2mol/L硫酸5ml,10%硫酸錳3滴,混勻的過氧乙酸稀釋液5.oml,搖勻並用0.0lmol/L高錳酸鉀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粉紅色。隨即加 10%碘化鉀溶液 10ml與 3%鉛酸鉸3滴,搖勻並用0.05mol/L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裝於25ml滴定管中)滴定至淡黃色。加人0.5%澱粉溶液3滴(溶液立即變藍色),繼續用硫代硫酸鈉滴定至藍色消失,記錄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總用量。重複測3次,取3次平均值進行以下計算。由於lmol/L硫代硫酸鈉Iml相當於0.03803g過氧乙酸,故可按下式計算過氧乙酸含量:
過氧乙酸濃度(w/v)= C × V × 0.03803/w × 100% [c與V分別為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物質的量濃度(mol/L)與滴定中用去的毫升數;w為碘量瓶中所含過氧乙酸樣液毫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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